为进一步夯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 65 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大冶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地址:357956656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大冶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
二、邮寄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收件人:大冶市应急管理局,邮编:435100,联系电话:0714-884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