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黄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石市加强矿山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我市近期矿山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矿山安全工作实际,我局代拟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地址:3391973445@qq.com,邮件主题注明“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邮寄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收件人:大冶市应急管理局805室,联系电话:0714-8772570,邮编:435100。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