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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3-31    文章来源: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召开及闭幕期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1件。为认真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现就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关于加强政府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的提案(52号提案),提案人政协委员柯云燕,提案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成立市应急管理局第七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建刚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冠  党委委员、副局长

石海霞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余小弟、胡玉明、黄艳芳、陈绪良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及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包括与委员见面、沟通,商议并回复。局办公室负责收集、上报相关资料,地灾股、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配合按时办理,并负责联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三、办理时间及程序

(一)严格时间节点。办理小组务必第一时间与委员见面,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征询意见,制定具体办理方案,商议答复事宜,待委员表示认可后,再以红头文件加盖公章,于8月31日前向委员本人当面答复,并请委员亲笔填写《征询意见表》。办理工作结束后,于9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二)规范办复程序。办理小组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把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撰写提案回复材料。答复必须做到符合政策、格式规范、内容翔实,并根据办理情况分A、B、C、D四类在答复函上按规范格式加注标记。即:已经或基本办理落实的,用“A”标明;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办理的,用“B”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办理的,用“C”标明;当前时间段无法办理落实的,用“D”标明。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日程,抓好落实。要深入现场,对建议和提案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组长(副组长)要亲自审议答复函,督促检查办理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及时回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要加强沟通与配合,采取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组织座谈等方式,经常性与代表、委员沟通,可邀请相关办理单位共同与代表面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形成工作合力。

(三)讲究方法,力求实效。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研究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摸情况、查原因、找对策,制定方案,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不具备条件的想办法解决,不符合形势发展需求的积极跟代表沟通解释,听取意见和提案,共商解决难题的措施,力争委员对我们的工作和答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