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11-22 文章来源: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市应急管理局已取消所有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目前,市应急管理局不存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特此说明。
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