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书记、局长 黄治林:负责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冠:负责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涉及防灾减灾救灾(原减灾委)方面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防灾减灾救灾、抗震防震工作;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应急物资保障中心。联系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对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树明:负责国有矿山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查处、法制审查、执法装备建设、事故统计、普法、“双随机、一公开”、尾矿库和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工作。牵头负责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分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政策法规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五中队。负责市氢能建设指挥部相关工作。联系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对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 熊海刚:负责民营井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帮带指导范先旺同志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绿色矿山建设指挥部、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对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 宋民莉:负责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涉及安全生产);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分管综合协调股。联系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对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石海霞:负责组织人事(含老干部工作)、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人事劳资、信访维稳、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财务后勤、卫生防艾、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民情通、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对上资金及项目争取工作、教育培训、行政审批、项目“三同时”审查以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值守、运行、管理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教育训练股、驻刘仁八镇腰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驻海雅社区文明创建工作队。联系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服务企业行动(双千)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对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陈应胜:负责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值守、规划科技、预案管理、森林防灭火、应急驿站、重大活动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及应急指挥平台(应急指挥视频系统、指挥信息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河湖长制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规划科技和预案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火灾防治管理股、市应急指挥中心、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联系市消防救援局、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对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先旺(挂职):负责全市重点工商贸企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分管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负责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相关工作。协助熊海刚同志做好民营矿山安全管理和矿山专委会工作。联系市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对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