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冶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依法行政,强化法治监督,推进普法宣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领导。2022年,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工作。
(二)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法 最高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民法典》等各种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将服务寓于执法。根据省、市两级指示,采取包容审慎的原则,对于不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制度类、培训类等文字记录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以批评教育、下达整改指令、督促限期整改为主。我局共检查1540条隐患,已整改1410条,整改率91.56%,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共59件,处罚金额677.3万元,其中事故案8件,罚款495.7万元。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对照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在制定“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基础上,加强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全程公示“双随机、两公开”检查情况、执法人员信息、《大冶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审批程序一览表、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基本法治信息。二是为加强痕迹化管理,3月22日,我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12种、50余台套、20余万元专用执法装备,用于规范执法行为和提升执法效能。结合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已配备执法装备情况,根据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任务实际需求,再次请求市政府安排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装备资金40.14万元。目前,我局积极建设配套系统,为全面开启音像执法奠定基础。三是明确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政策法规股,共计3人,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超过5%,主要针对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立案条件、运用条款、执法程序等进行监督,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截至目前,已出具《行政执法法制审查意见书》35份。四是用好法律顾问。我局聘请湖北华全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和疑难复杂问题都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四)畅通“两法衔接”渠道,加强执法事后监督。主动加强与市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衔接,建立“两法衔接”系统,加强与市政数局衔接,信用“互联网+监督”系统将全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全部录入,主动接受检察院和监委监督。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不定期通报有关部门,而其他部门也能及时将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告知我局,齐抓共管与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逐渐形成。
(五)严格执法资格审查,顺利推进证件换发。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17号)和《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司发〔2021〕21号)以及《黄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对我局符合条件的70人线下摸底工作、线上申报审核工作和行政执法证考试发证工作。
(六)开展制订廉洁评估,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黄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黄司文〔2021〕8号)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安排专班对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查核对后,共清理出7个规范性文件。其中,清理出3个继续有效文件、4个失效文件,其中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名义发文的,共2个继续有效文件、3个失效文件。
(七)积极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优化环境、改进作风、服务发展、简化程序为主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深化改革审批环节,坚持“服务+监管”,实现“一网通办”的工作理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制度。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围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动实现事项管理全统一、业务系统全联通、统一受理全覆盖、重点事项办理全提速,确保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机制,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水平,规范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程序。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摸排调研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监管企业等安全生产领域内潜在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深入细致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直管企业无群体上访情况,从根本上及时化解了安全生产领域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黄石市应急管理局转办一起致1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20”),已有效办结。
(九)强化安全法治宣传,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一是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市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219场,直接参与12700人次。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专题讲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安全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380场,参与13900人次,让全社会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在《今日大冶》开辟专栏,分4期刊载新《安全生产法》“亮点”内容。组织企业开展“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活动44场,参与4600人次。开展“我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活动,共签署倡议书2600余份。组织全市“安康杯”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市13个乡镇、7个部门、20家企业的40支代表队共120名参赛选手报名参加,经过选拔,8支代表队进入决赛,“市四大家”主要负责同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企业职工代表共计120余人现场观摩,并通过网络全程直播,全面掀起了学法守法用法热潮,扩大了应急管理普法覆盖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首单宣讲-《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筑牢安全发展新理念》和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业务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指导安全生产实践具有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办理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2起,4人因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三是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6月份,全市各乡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相关企业负责人和群众300余人在灵乡镇参加启动仪式。全市共举办“咨询日”活动67场,现场参与群众1.1万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60余块,悬挂安全生产横幅380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份,发放安全宣传小礼品1.1万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更 新、知识学用结合不好,底线思维不够,直接导致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个人事务方面仍显不足。
(二)法治政府建设机制有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足,缺乏有影响力的工作经验总结推广。
(三)委托执法乡镇执法队伍薄弱。基层执法人员岗位调动频率较大,缺乏系统学习。部分镇办人员、装备配备不足,导致执法、普法工作难以开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政治站位明晰,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除领导各条线开展上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外,还突出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将法律法规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局党委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专题研究重大法治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内容,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安排部署推进工作,明确提出加大宣传、督查检查、严格考核等措施,全力推进工作落实。针对“安全生产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局党委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三)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对可以公开的文件,按照程序公开。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行政复议撤销、确认违法、责令纠正情形或行政败诉情形的发生。
(四)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公示栏目,落实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记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
(二)推动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落实执法保障。
(三)创新执法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将“重视隐患整改,杜绝以罚代管”的服务理念贯穿到执法监察工作全过程,不让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不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
(四)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完善执法知识培训方式,提高执法水平,通过专班培训、考试培训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全民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