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公告的通知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安〔2022〕6号)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公告的通知》(鄂安办〔2023〕8号)文件精神,切实压紧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3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市领导联系包保责任信息公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联系包保责任人员
(一)非煤地下矿山。全市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含正常生产、 基建、停产、停建矿山。按照日常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分别由市政府领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等联系包保。
(二)尾矿库。全市所有正常运行、基建、停用、已闭库尾矿库。按照日常安全监管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五人包保责任,分别由市政府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乡镇政府负责人、乡镇监管单位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系包保。
二、按时完成联系包保责任信息公告
(一)媒体公告。2023年3月25日底前,市安委办应在当地市政府网站上对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进行公告,同时将公告文件及电子版报送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公告信息包括地下矿山名称、上级公 司名称、设计生产规模 (万t/a) 、开采矿种、开拓方式、现状 (生产、基建、停产停建)、法定代表人、市政府领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人等(附件1)。
尾矿库包保责任公告信息包括尾矿库名称、尾矿库地址、隶 属公司、尾矿库等级、尾矿堆排方式、市政府领导、日常监管部门负责人、乡镇政府负责人、乡镇监管单位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件2)。
(二)实地公告。2023年3月底前,各地监管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在办公场所、主井口、矿区进出道路口、尾矿坝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地方政府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非煤矿山联系包保责任信息、非煤矿山安全风险 等级信息等情况进行公告 (公告样式另文印发) ,同时将公告栏 图片发当地市级监管部门备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信息录入。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全市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企业登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地下矿山基本信息系统”和“尾矿库包保责任动态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及时动态更新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生产(运行)状况、包保责任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相关信息。尾矿库变更信息及时录入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三、政府领导联系包保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每半年至少调研检查一次联系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和尾 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 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应急预案制修定和方案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严厉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联系包保责任信息公告制 度,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四、加强联系包保责任信息公告工作督导
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联系包保制度是践行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压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管控风险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上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该项工作年度考核顺利通过。
联系人及电话:王钢,8772570
附件:1.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示汇总表
2.尾矿库基本情况公示汇总表
大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