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08-21 文章来源: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通过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强化事前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并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大冶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