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安全、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应急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应急管理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公开应急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年按时办理行政许可182件;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公布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内容、频次和依据,增强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行以重点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干扰;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执法检查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建立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应急管理法治根基。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按程序报备,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提升决策科学民主法治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等,通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三)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334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61起,罚款795.65万元,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培训、执法业务轮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举办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新申领执法证2人,开展案卷评查,评选优秀执法案例,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四) 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法实施应急抢险救援。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大冶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消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建立常态化联合会商机制;二是加强会商研判,提升监测预警效能,联合气象、水利等部门累计发布暴雨预警信息1200余条、山洪灾害警示信息390余条,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基层。聚焦实战演练,强化应急处突能力。三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合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大箕铺镇等8家单位,开展多科目防汛综合演练。统筹队伍物资,积极构建市、镇、村(社区)三级应急队伍体系,组建358支队伍共8569人,确保汛期及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响应、高效处置。
(五)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等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参加在线学法考试;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平台,深入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和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持续提升。部分执法人员面对复杂工艺、新型风险时,知识储备、专业鉴别能力尚显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需巩固提高。个别执法案件在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程序遵守、文书制作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的执行需更加严格到位。
三是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需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和畅通,“两法衔接”工作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堵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市应急管理局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为筑牢全市安全发展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强化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和新兴风险辨识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是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细化执法标准、流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与协调联动。自觉接受监督,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加大对行刑衔接案件的督办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