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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范方案(2024-2026)》解读

发表日期:2024-02-17    文章来源: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是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赋予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应急管理局)的法定职权,合理布点规划是调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规范零售终端市场主体准入的合法手段,是零售许可审批的重要标准,在市场资源配置、市场秩序维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规划都是有期限的,我市2018年发布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已经到期。同时,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修改和变动,导致原“规划”内容已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为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管理,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建立良好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生产经营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训练股根据上次党委会精神,对我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依据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五)《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六)《大冶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大冶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2024-2026)(征求意见稿)共六条、依次为指导思想、布点原则、布点规划数量、布点规划条件、申请流程、有关要求及附件。

     “布点规划数量”的主要内容:本着从严控制数量、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的人口分布、城区特点和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全市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禁放区(东起高铁大道;南至大冶湖南岸,包括碧桂园小区;西至大冶湖2号桥、天子湖、三里七湖、开元大道、金阳路、铜都大道;北至铜源路、长宁路、罗金大道、大棋路)不设零售经营点。在全市范围内布点226户零售店。

     “布点原则”的主要内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安全、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合法、公平公正、安全便民利民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布点规划范围和期限”:一是乡镇(街道)区域布点规划;二是到2026年底全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总数力争控制在226户以内;三是根据我市关于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结合安全、环境等风险因素,设置禁止设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禁设区域。本方案规划期限为2024—2026年。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设置的基本条件”的主要内容:选址与外部距离应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第4.1与4.2项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支持和倡导创办烟花爆竹零售示范店,示范店标准按市应急管理局、市烟花爆竹商会制定的《大冶市烟花爆竹零售示范店设置要求》执行。

    “申报流程”的主要内容:一是发布通知。各乡镇(街道)在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发布关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通知,明确申请条件和需要的申报资料。二是初步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换证前由各乡镇(街道)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经营现场进行安全条件初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辖区布点规划。申请零售点较多的,先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优先,同时优先考虑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常年经营户及经营场地开阔、安全条件好和有烟花爆竹销售经验的申请人。三是培训考核。申请人必须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自2024年起,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这里强调一下:新申请办证人员必须经培训并机考合格,获得省应急管理厅发的烟花爆竹行业主要负责人电子证,原零售店负责人纸质证件到期后不再使用)。四是条件审查。由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进行现场审查。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经营现场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后,如实填写审查意见。五是颁发许可证。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后,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有关要求”的主要内容:对本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说明:一是凡经市应急管理局现场安全条件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在店面设置监督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经营者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严禁一证多点、异地销售、超量储存、不得擅自降低安全销售条件,对因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局提交变更申请。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三是不得买卖、转让(更名)、出租、出借、冒用或伪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一旦发现,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撤销经营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予以撤销,该经营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附件”的主要内容:大冶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表


      公开咨询电话:0714-877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