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统一核算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政府采购风险,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叶序武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洪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文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阮云霞 总工程师
成 员:乐祥俞 机关党委副书记
皮泽平 办公室负责人
柯 艳 办公室副主任
汪安明 办公室副主任
陈迪飞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黄 斌 行政审批股股长
余荣华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负责人
殷俊雄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管理股负责人
陆 珍 城市建设股负责人
刘 颂 村镇建设股负责人
明振清 人防管理股牵头负责人
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增强政府采购效益,根据各条块采购工作特点,领导小组分设若干专项采购小组,具体负责相关采购工作。机关运转后勤保障类采购(含印刷、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办公楼维护、维修等)由分管办公室的副组长召集,办公室牵头;招标范围以外的工程类采购(含可研、设计、造价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设备检测等)由分管建筑业的副组长召集,建筑业和勘察设计管理股牵头;规划服务类采购(含规划编制、基础设施普查等)由分管城市建设的副组长召集,城市建设股牵头;房地产服务类采购(含咨询、评估、鉴定等)由分管房地产业的副组长召集,房地产管理股牵头;向上争取服务类采购(含专项债申报咨询等)由分管向上争取的副组长召集,房地产管理股牵头;人防专用设备设施类采购(含人防工程、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防空警报器等)由分管人防的副组长召集,人防管理股牵头;其它采购由分管副组长召集,对口协调的股室牵头。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含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自行采购)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安排、采购项目定价(最高限价)、采购方式拟选、组织形式确定。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各专项采购小组负责编制专项采购预算并报领导小组汇总、开展采购项目询价、代理机构比选、确认采购文件编制。负责对采购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和监督。
3.各牵头股室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采购方式、预算控制等要求及时开展采购业务。落实采购信息公开、订立合同文本、合同资金支付、采购项目验收、标的资产保管、采购档案管理、质疑投诉答复等采购事项。
三、工作规则
1.局属统一核算二级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提出采购需求,报局办公室汇总分类实施。
2.采购小组不少于3人,原则上牵头股室人员不少于2人,提出采购需求的二级单位人员不少于1人。
3.各类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4.各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职务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