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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违反标后管理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2-12-01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企业违反标后管理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2年9月,黄石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在全市第三季度建筑市场检查中,发现我市中梁•天誉项目吾悦广场合体一期(B地块)项目和还地桥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大冶市中梁•天誉项目2021年7月开工,施工单位为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进场施工以来,投标文件中的“五大员”未到岗履职,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随意变更且未按要求及时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变更后管理层长期不打卡、签到,不服从全省统一的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的期限、聘用岗位、工资待遇、双方签字等栏目均为空白2022年11月1日,我局下发《大冶市住建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法人接受调查,企业法人至今未予配合。                             

新城大冶吾悦广场综合体一期(B地块)项目2021年6月开工,施工单位为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进场施工以来,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之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尤其是现场负责人变更频繁且未按要求及时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变更后管理层长期不打卡、签到,不服从全省统一的实名制管理,对省、市各级检查应付了事、疏于整改。2022年11月1日,我局下发《大冶市住建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法人接受调查,企业法人至今未予配合。                          

大冶市还地桥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施工单位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进场施工以来,投标文件中的“五大员”未到岗履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未办理审批手续随意更换,技术负责人多头挂证,聘用模板木枋材料采购合同中的供货方负责人为项目的质检员,并且长期无证上岗。同时,该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由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与大冶洪泰劳务有限公司签订,无资质违规将劳务分包工程发包给大冶洪泰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929日,我局下发《大冶市住建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接受调查,现场管理人员对一些关键、敏感的询问应付了事或者拒绝回答,企业法人至今未予配合。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5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全市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相关企业要引以为戒,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督促本企业的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切实到岗履职,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与健康发展。

(二)全面整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住建局将对受到通报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处罚,推动市场诚信建设。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的项目,市住建局将启动处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特此通报。                      

2022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