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8-18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兹有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执法监督人员陈刚(执法监督证编号:J17020179003)因工作调动且所执行政执法监督证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宣布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利用其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公告期60天。
特此公告。
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