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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3-29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依法行政摆在工作重要位置,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评等工作。

二是制定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年初,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法治工作要点,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定了全年推进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措施,在全系统发文贯彻落实。

(二)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执法结果在网上对社会公开。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规范使用。加强法制审核,避免作出违法行政行为。

二是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按照省厅自由裁量基准,确定罚款金额,做到自由裁量不随意。

三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每件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都出庭应诉。

四是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我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或接受市政府委托,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并加强法制审核。

(三)规范执法办案,创新执法手段

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培训,严格考核,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执法能力,并持证上岗。根据市司法局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监督证的申领、注销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我局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的行政执法线上培训,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2年,我局新立行政处罚案件5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1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件,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各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移送。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3次,组织召开违法案件会审会5次,确保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

我局每季度开展了一次常态化执法督查工作;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卫片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了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启动了全系统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的考试以及无纸化学习活动。通过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的开展,有效震慑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到了预防、整顿、教育的多重作用。

(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护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

在今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局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全力当好“店小二”。今年以来,我局根据要求组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专题培训讲座,印发了《自然资源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具体规定了土地及矿产领域4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予以免罚的情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在自然资源领域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意识,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合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022年9月,我局按照大冶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私章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对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大冶市司法局,做好“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

(五)积极稳妥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检察机关检察建议

2022年全年,我局新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已经判决案件6件,胜诉6件,撤诉5件,正在审理中的6件。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胜诉1件。新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7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审查回复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回复。

(六)推进依法普法责任制,实现精准普法。

利用2022年“4·22”世界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2”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在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电视、户外多媒体显示屏、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突破时间空间限制,扩大普法范围和普法深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月等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重点企业、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涉及的重点人群送法到家、精准普法。我局还充分发挥普法青年志愿者和乡镇土地管理协管员的流动优势,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送到街头巷尾、送到田间地头,全面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原则,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

(二)强化学习引领,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党中央法治建设重要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知识。

(三)强化权力制约,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办事。通过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保障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行政相对人的知情参与、陈述申辩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法制专业人员、法律顾问加强审核,提出法律意见。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经决策机构讨论后作出,并依法公布。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工作量大工作方法比较局限,工作质量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不断提升。法律法规变化,需要行政执法人员及进更新知识,适应新的要求。

三是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缺乏创新性,基层所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型机关建设。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坚持依法履行职能,促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统筹、有序部署和逐级传导。

二是扎实提升自然资源监督执法效能。继续加强监管制度模式,科学制定计划,强化行政指导,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强化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是继续大力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培训工作,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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