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首次登记(个人)
申请方式
不动产申请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内部流转);
4、出让金票据、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二)线上申请
申请人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及手机鄂汇办APP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首次登记(企业交地即发证)
申请方式
不动产申请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内部流转);
4、出让金票据、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二)线上申请
企业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及网上电子税务局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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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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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使用权消灭的证明材料。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个人)
申请方式
不动产申请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未办理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
①、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内部流转);
②、综合验收材料(内部流转);
5、出让金票据、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企业)
申请方式
不动产申请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内部流转);
4、综合验收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内部流转);
5、出让金票据、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所有权消灭的证明材料。
(二)线上申请
权利人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次性全款购买)
申请方式
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2016年前购买的提供)。
(二)线上申请
房屋开发企业或购房业主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批量件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个人一次性全款购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2016年前购买的提供);
4、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二)网上申请
房屋开发企业或购房业主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契税税率
所购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一套、 第二套住房; | 税率1%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三套 或以上住房; | 2021年9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4% | |
2021年9月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3% | ||
所购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唯一住房; | 税率1.5%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二套住房; | 税率2% |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三套 或以上住房; | 2021年9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4% | |
2021年9月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3% |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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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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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企业一次性全款购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2016年前购买的提供);
4、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二)线上申请
房屋开发企业或购房企业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及网上电子税务局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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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契税税率
2021年9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4%、0.05%印花税 |
2021年9月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3%、0.05%印花税 |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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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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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个人存量房转移(买卖)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6、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网上申请
卖方或买方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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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契税税率
所购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一套、 第二套住房; | 税率1%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三套 或以上住房; | 2021年9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4% | |
2021年9月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3% | ||
所购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唯一住房; | 税率1.5%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二套住房; | 税率2% | |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第三套 或以上住房; | 2021年9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4% | |
2021年9月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税率3% | ||
个人转让办证或缴纳契税满五年且唯一住房(卖方)税收全免; | ||
个人转让办证或缴纳契税满五年非唯一住房(卖方)个人所得税1%; | ||
个人转让办证或缴纳契税满二年不满五年住房(卖方)个人所得税1%; | ||
个人转让办证或缴纳契税不满二年的住房(卖方)个人所得税1%,增值税5.3%。 |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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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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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企业之间存量房转移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 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交);
5、完税凭证(数据共享获取)。
(二)网上申请
企业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及网上电子税务局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契税税率
企业在网上申报,税务部门核算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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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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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赠与)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赠与合同(中心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6、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网上申请
赠与方或受赠方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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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互换)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互换合同(中心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6、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线上申请
互换双方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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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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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离婚析产)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5、离婚协议书或司法文书(查验原件);
6、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线上申请
离婚双方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公证继承)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公证书;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继承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非公证继承)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有关继承人作出书面承诺);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相关继承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查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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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强制执行)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法院强制执行协助文书及工作证(由中心提供);
4、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预告)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抵押权登记
申请方式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抵押合同(由银行提供)。
(二)网上申请
金融机构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未在我中心进行金融许可资质备案的机构需提供金融许可资质等相关材料。
抵押权登记
(在建建筑物抵押)
申请方式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抵押合同(由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未在我中心进行金融许可资质备案的机构需提供金融许可资质等相关材料。
1、在建建筑物抵押应当实地查看的,是否已实地查看;在建建筑物测绘成果报告;
2、在建建筑物抵押后,抵押财产不包括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
抵押权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申请或抵押权人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4、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二)网上申请
银行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告转本登记
(商品房预告转本登记)
申请方式
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二)网上申请
房屋开发企业或购房业主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告抵押转现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转现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贷款银行均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抵押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二)网上申请
银行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变更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4、发生变更的材料。
(二)网上申请
权利人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变更登记
(宗地分割或合并)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分割或合并审批表及图件(共享获取);
4、不动产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查封/解封登记
申请方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嘱托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司法文书及工作证(2名)。
(二)线上申请
法院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依嘱托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依申请更正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的材料。
(二)网上申请
权利人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证书遗失补发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期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10元/件;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登记
申请方式
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有异议的材料;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40元/件 非住宅:275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1、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申请;
2、两个以上集体共同所有的,由共有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共享获取);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请主体
1、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申请;
2、两个以上集体共同所有的,由共有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属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集体林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除应提交本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集体互换林地的,提交互换林地的协议;
(2)集体林地调整的,提交林地调整文件;
(3)依法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权变更登记
申请主体
林权不动产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林权不动产变更的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权注销登记
申请主体
林权不动产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林权依法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发包方或承包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权属证明材料、权籍调查成果(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林地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4、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享有自留山使用权的权属来源材料(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4、权籍调查表(林地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申请人为承包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林木的,申请人为乡镇林场、村林场、林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
林地承包经营权(家庭)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申请人为流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木木的,提交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交易鉴证书;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林木的,提交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协议;
(3)林地承包经营权(家庭)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除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林地流转合同,发包方同意书或备案书;
4、权籍调查材料(林地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登记
申请主体
1、林地经营权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申请人为流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2、因继承、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及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林地经营权的,申请人为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林地经营权转移的材料(林地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1)林地经营权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提交流转合同、集体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备案书;
(2)继承取得的,提交合法继承相关材料;
(3)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 ,提交合并、分立的材料;
(4)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者。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书;
4、权籍调查材料(林地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林权不动产抵押登记
申请主体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4、抵押合同(银行提供);
5、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未在我中心进行金融许可资质备案的机构需提供金融许可资质相关材料。
水域滩涂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1、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申请;
2、两个以上集体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生效的法律文书、政府调解决定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水域滩涂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所有权变更登记
申请主体
1、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申请;
2、两个以上集体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集体水域滩涂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水域滩涂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界址、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请主体
1、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申请;
2、两个以上集体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集体水域滩涂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所有权注销登记
申请主体
1、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申请;
2、两个以上集体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集体水域滩涂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发包方或承包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集体水域滩涂承包合同(水域滩涂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养殖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集体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的,申请人为承包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水域滩涂养殖的,申请人为集体经济组织;
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家庭)人依法流转养殖权的,申请人为流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1)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集体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的,提交集体水域滩涂承包合同、水域滩涂养殖权审批确书、交易鉴证书;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水域滩涂养殖的,提交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协议、水域滩涂养殖权审批确书;
(3)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家庭)人依法流转养殖权的,除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水域滩涂流转合同;
4、地籍调查材料(水域滩涂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养殖权转移登记
申请主体
1、水域滩涂养殖权人依法流转养殖权,申请人为流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2、因继承、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及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水域滩涂养殖权的,申请人为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水域滩涂养殖权转移的材料(水域滩涂养殖权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1)水域滩涂养殖权人依法流转养殖权,提交流转合同、集体所有权人备案书;
(2)继承取得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提交材料;
(3)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 ,提交合并、分立的材料;
(4)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养殖权变更登记
申请主体
水域滩涂养殖权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水域滩涂养殖权变更的证明材料。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发包方备案材料。
(2)承包水域滩涂坐落、名称变更的,提交相关部门的变更证明材料。承包面积变更的,提交主管部门处置意见。
(3)承包期限依法变更的,提交相关合同或批准文件;
(4)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提交抵押权变更相关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5、地籍调查材料(水域滩涂界址、面积、宗地图纸)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登记
申请主体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抵押合同(银行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未在我中心进行金融许可资质备案的机构需提供金融许可资质相关材料。
水域滩涂养殖权注销登记
申请主体
水域滩涂养殖权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水域滩涂养殖权依法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及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申请人及抵押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内部流转);
4、综合验收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内部流转);
5、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6、出让金票据、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及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申请人及抵押权利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内部流转);
4、综合验收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内部流转);
5、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6、出让金票据、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双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2016年前购买的提供);
4、抵押合同(由银行提供)。
(二)网上申请(已设立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点)
金融机构或房屋开发企业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批量件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预告登记:免收登记费
预告抵押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双预告变更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变更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发生变更的材料(由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预告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预告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双预告更正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更正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的材料。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预告更正登记:免收登记费
预告抵押更正登记:免收登记费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双预告注销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预告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预告抵押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双预告转本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转本及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转现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及贷款银行均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及抵押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二)网上申请
房屋开发企业或购房业主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预告转本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预告抵押转现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双预告转本及预查封转现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转本及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转现、预查封转现实查封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及贷款银行均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及抵押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预告转本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预告抵押转现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双预告转本及预查封注销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转本及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转现、预查封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及贷款银行均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及抵押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6、注销查封的司法文书(内部流转)。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预告转本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预告抵押转现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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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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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商品房转移及抵押登记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新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及贷款银行均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抵押合同(由银行提供);
6、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二)线上申请
房屋开发企业或购房业主自行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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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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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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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预查封转现登记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预查封转现实查封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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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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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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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预查封注销登记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预查封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6、注销查封的司法文书(内部流转)。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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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夫妻之间增减名登记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夫妻之间增减名登记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夫妻之间增减名登记:工本费:1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离婚析产登记
(新购商品房转移及离婚析产登记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离婚协议书或司法文书(查验原件);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已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备案商品房合同(共享获取);
4、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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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离婚析产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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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及抵押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线下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5、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6、抵押合同(由银行提供);
7、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8、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线上申请
卖方或买方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办理(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及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报税收,申请材料共享获取(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及抵押变更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及抵押注销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夫妻之间增减名)及抵押变更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夫妻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10元/件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夫妻之间增减名)及抵押注销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夫妻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10元/件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离婚析产)及抵押变更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离婚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离婚协议书或司法文书(查验原件);
2、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3、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4、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离婚析产)及抵押注销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离婚双方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离婚协议书或司法文书(查验原件);
2、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3、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4、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继承(公证)及抵押变更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继承人及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2、公证书;
3、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继承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4、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继承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继承(公证)及抵押注销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继承人及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2、公证书;
3、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继承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4、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继承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抵押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非公证继承)及抵押变更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所有继承人及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2、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有关继承人作出书面承诺);
3、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相关继承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查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5、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继承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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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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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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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非公证继承)及抵押注销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所有继承人及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2、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有关继承人作出书面承诺);
3、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相关继承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查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5、免税证明(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继承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抵押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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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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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存量房转移及查封注销登记
(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6、注销查封的司法文书(内部流转)。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查封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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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变更及转移登记
(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坐落、面积、自然状况变更及转移变更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发生变更的材料;
2、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心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5、完税凭证(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转移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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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8013341(含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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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注:1、涉及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迁移一事联办的,相关资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至对应部门,各部门办结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2、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缴纳出让金后办理。
变更及抵押变更登记
(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坐落、面积、自然状况变更及抵押变更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发生变更的材料;
2、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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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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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及抵押登记
(姓名、、坐落、面积、自然状况变更及抵押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发生变更的材料;
2、抵押合同(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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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抵押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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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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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及抵押注销登记
(姓名、、坐落、面积、自然状况变更及抵押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发生变更的材料;
2、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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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抵押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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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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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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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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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及抵押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更正及抵押变更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的材料;
2、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更正登记:免收登记费
抵押变更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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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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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更正及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更正及抵押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的材料;
2、抵押合同(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更正登记:免收登记费
抵押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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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更正及抵押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更正及抵押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事项错误的材料;
2、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更正登记:免收登记费
抵押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税收咨询
大冶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4-877000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证书遗失补发及抵押变更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提供
1、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由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期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遗失补发登记:1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变更登记:免费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证书遗失补发及抵押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提供
1、抵押合同(由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期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遗失补发登记:1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证书遗失补发及抵押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期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遗失补发登记:1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注销登记:免收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证书换发及抵押变更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提供
1、抵押变更协议或抵押变更合同(由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期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证书换发登记:1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变更登记:免费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证书换发及抵押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抵押合同(由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期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证书换发登记:1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登记: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证书换发及抵押注销登记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利人及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提供
1、债权消灭材料(银行提供)。
(二)共享或内部获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心提供电子);
2、申请人身份证明(数据共享获取);
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书、证明无需提供)。
承诺时限
60分钟内办结(公告期除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选择免费寄证、自助终端打证、政务网下载电子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证书换发登记:10元/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他企业免登记收费
抵押注销登记:免费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规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部门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备案指南
申请方式
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共同申请
签订网签合同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购房人婚姻情况
3、购房人本人银行卡账号
签订合同备案时间
自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商品房预售交易流程
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共同申请-网签合同签订-预售资金入资金监管户-网签合同备案
办理部门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4-8765513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桥街道大棋路2号(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08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存量房网签合同签订指南
申请方式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签订网签合同资料
1、不动产产权证(房产权和土地证)
2、买卖双方身份证
3、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价格
签订合同时间
即时办结
存量房交易流程
买卖双方申请—网签合同—综合窗口抓取合同—交纳契税—出不动产产权证
办理部门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冶市房屋交易管理所
联系电话
0714-8013341
办理地点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F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可预约上门服务)
注:单位福利房和保障性住房依规需补交房屋上市收益金的,应缴纳收益金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