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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海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雅香山湖(二期)A地块5#、6#、7#、10#楼、2#配电室、文化活动中心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发表日期:2024-07-12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冶市海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雅香山湖(二期)A地块5#、6#、7#、10#楼、2#配电室、文化活动中心行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不一致,特此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碧桂园社区腾龙大道8号,由大冶市海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总用地面积为48601.76㎡。2020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规模为69021㎡,建设内容为1#、2#、3#、4#、5#、6#、7#、8#、9#、10#楼、S1#楼、S2#楼、文化活动中心、2#配电室、地下室,本次申请分期对已建成的5#、6#、7#、10#楼、2#配电室、文化活动中心等建筑物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与规划设计文件(冶规设2020-071)规划指标进行比较,物业用房、社区用房满足要求,但存在以下差别:一是容积率为 0.44(分期)/0.44(分期) ,建筑密度5.55%(分期)/5.54(分期);二是实际总建筑面积为21514.25㎡,比规划审批建筑面积21516㎡少建1.75㎡;总计容面积为21514.25㎡,比规划审批计容面积21516㎡少建1.75㎡;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为2694.51㎡,比规划审批建筑基底占地面积2692.00㎡多建2.51㎡,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