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华福灰石有限公司采矿权在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保留登记手续。且经提醒、督促后,矿业权人仍未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现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第十三条规定,拟对大冶市华福灰石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714-8765515
地址:大冶市矿业大厦
特此公示。
附件:拟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表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
拟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权人 | 开采主矿种 | 开采方式 | 有效期止 | 发证机关 |
1 | 4202810310048 | 大冶市华福灰石有限公司 | 大冶市华福灰石有限公司 | 石灰岩 | 露天开采 | 2010/10/27 | 大冶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