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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7-18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扬智能装备(湖北)有限公司在大冶市2024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共计44.6万元,截至2024年11月19日,该公司成功摘牌位于高新区攀宇工业园4号路西侧、28号路南侧、5号路东侧(G24036号)地块,出让面积为19798.70㎡,成交价款446万元。2024年12月2日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竞买保证金44.6万元转为出让合同定金(G24036号地块合同编号:鄂-HS-DY-2024-00039,电子监管号:4202812024B000616。

因该公司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及《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约定,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决定如下:

一、解除已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鄂-HS-DY-2024-00039,电子监管号:4202812024B000616),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该公司已交纳的定金44.6万元不予返还。

三、在今后处理该地块时,如果发生其他损失,我局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