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省、黄石市地质灾害防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大冶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文件内容,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
我市2022年新增地灾点9处,其中滑坡4处,崩塌5处,共129处地灾点。针对已实施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已消除安全隐患,或因致灾体灭失的隐患点,我市开展了2022年地灾点核销工作,经专家现场逐一核查,上报核销地灾点10处。截止2023年3月,我市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区(点)119处。其中塌陷79处、滑坡28处、崩塌12处。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加剧,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有增多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已发现的现有和潜在灾害点,在一定的触发条件下有可能再次复发;二是我市地处丘陵山区,该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脆弱,具备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条件,特别是山区建房和修路切坡地段;三是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有上升趋势。
根据2022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其特点,利用黄石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雨情水情趋势和工程活动趋势等资料进行叠加分析,同时结合近三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趋势,采用历史规律推演法和回归分析法综合分析预测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以生产矿区周边和岩溶发育地面塌陷复发、丘陵山区小型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为主,经济损失在逐年降低。
三、主要防治区段及防范期
(一)主要防治区段。根据全市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发展趋势、分布规律,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现状调查,采用地质灾害易发与危害程度叠加办法,确定大箕铺镇、金湖街办、陈贵镇、金山店镇、殷祖镇、刘仁八等乡镇为2023年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区域,主要防治区段为:
1.大箕铺镇石头咀—金井咀—大志山矿产开采区主要隐患点和灾种:大箕铺镇水南湾-柳林地面塌陷区;金湖街办四斗粮刘召湾地面塌陷;金湖街办石头咀矿区塌陷地面塌陷;金湖街办金井咀矿区地面塌陷;金湖街办金冠咀矿区地面塌陷;兴红矿业有限公司地面塌陷。
2.金湖街办铜绿山—龙角山矿产开采区。主要隐患点和灾种:金湖街办龙角山至黄坪山上山公路边坡崩塌;铜绿山矿露天采坑滑坡;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地面塌陷;三鑫公司岩溶及冒落地面塌陷、地面变形;罗家桥街办下径湖垦区地面塌陷。
3.陈贵镇大广山—刘家畈矿产开采区。主要隐患点和灾种:陈贵镇铜山口李家湾、堰湾朱地面塌陷;陈贵镇大广山和刘家畈矿区地面塌陷;陈贵刘家畈村柯旭旦湾地面塌陷;刘仁八镇狮子山矿区地面塌陷。
4.金山店镇伏山—马垅矿产开采区。主要隐患点和灾种:金山店镇白云村王孟谱、李季白、罗同仁房屋开裂;武钢张伏三矿区采空区冒落塌陷;金山店镇伏山村地面塌陷;金山店镇张敬简湾地面塌陷;金山店镇马垅村马垅大畈地面塌陷。
5.殷祖、刘仁八镇丘陵山区。主要隐患点和灾种:殷祖至高墙村上山公路沿线滑坡、崩塌;殷祖南山村、北山村上山公路沿线滑坡、崩塌;刘仁八金柯村、郑家沟村上山公路沿线滑坡、崩塌;山区村民房前屋后滑坡。
(二)重点防范期(汛期)。结合多年来地质灾害防治成果资料分析,全市汛期等主要时段的强降雨和持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预测汛期(4月1日至10月31日)是突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受降雨影响,易诱发以山区残坡积土层、强风化岩层和公路边坡滑坡、崩塌为主的突发地质灾害,也易因地下水位波动诱发岩溶地面塌陷。
四、责任分工
(一)明确乡镇职责。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行政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动员;督促辖区内责任单位制定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对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要制定独立的防灾预案,本年度辖区内至少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灾演练。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履职,相互配合,明确专人专班负责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民政部门要在调查核实灾情基础上,配合做好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和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并按规定对重灾户予以救济补助;乡村振兴局要做好异地搬迁安置点地灾防治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安全稳定;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公路铁路沿线地灾防治工作,严防因人为切坡诱发地灾;文旅局要加强旅游景区地灾防治工作;水利和湖泊局要加强水利枢纽工程地灾防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在建工程施工区地灾防治工作;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局要加强宗教寺庙地灾防治工作;教育局要做好学校周边地灾防治工作;气象局要做好地灾气象预警工作;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做好地灾应急调查和处置、落实地灾网格化管理协管员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强化意识。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专题培训,向地质灾害网格员、监测人员、隐患区群众普及地质灾害监测方法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要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提高过往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尤其在汛期和天气反常变化期间,通过播放动画、漫画、视频等方式,普及各种避险知识、防灾小窍门和典型事例,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二)健全网络,加强监控。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要健全乡(镇)、村(矿)、组(点)群测群防网络,明确专人负责,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要求;要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做到排查有记录,巡查、监测台账统一规范;发现异常情况、险情征兆或灾情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763020、应急管理局8769998),并实行昼夜24小时监测;结合专家意见,对稳定性差或安全没把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果断撤离全部受威胁群众,并落实专班包保和24小时值守,确保在隐患未消除前不得回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和湖泊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三)全面排查,落实制度。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对镇区、村庄等群众集聚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制度;市交通、水利和湖泊、住房和城乡建设、文旅、教育等部门分别对交通干线、河道及水利设施、城区及重要市政设施、旅游景区、农村山区切坡建房、学校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各矿业权人对本矿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上报。同时,要认真落实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预警预报、速报等工作制度。
(四)积极搬迁,有效治理。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要按照《大冶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和大冶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要求,积极组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和治理。市建设、财政、民政、交通、电力、水利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房产、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群众搬迁治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乡镇完成搬迁治理任务。各矿业权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对矿区进行恢复治理,减轻或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督查。日常巡查期主要督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四位一体”网格化建设、方案预案制定、警示牌设置等情况。重点防范期主要督查防灾领导机构、防灾队伍、防灾装备以及防灾物资的组建和准备情况;监测工具、通讯工具、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执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预警预报、速报及值班制度和台账记录等情况;《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情况;危险区域人员避让情况。
(六)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组织专家机构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单位认定,并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责任单位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大冶市地质灾害隐患区(点)一览表
附件
大冶市地质灾害隐患区(点)一览表
灾害类型 乡镇 | 滑 坡 (处) | 崩 塌 (处) | 塌 陷 (处) | 合 计 |
高新区 (罗家桥街办) | 1 | 6 | 7 | |
还地桥镇 | 1 | 13 | 14 | |
保 安 镇 | 1 | 6 | 7 | |
金山店镇 | 2 | 6 | 8 | |
陈 贵 镇 | 2 | 10 | 12 | |
灵 乡 镇 | 1 | 3 | 4 | |
金 牛 镇 | 2 | 1 | 3 | |
刘仁八镇 | 7 | 1 | 1 | 9 |
殷 祖 镇 | 6 | 7 | 13 | |
大箕铺镇 | 1 | 2 | 9 | 12 |
金湖街办 | 4 | 1 | 24 | 29 |
茗山乡 | 1 | 1 | ||
合 计 | 28 | 12 | 79 | 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