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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日期:2025-02-05    文章来源:陈贵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镇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依法治镇各项制度机制,着力打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依法”的基层治理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镇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镇工作规划。一是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积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法清单,每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内容至少4次。二是聚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和全镇机关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举办专题讲座2场,组织参加“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线上自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组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度优化服务效能

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镇村政务服务帮帮团服务质量,落实“就近办”“顺便办”“电话预约办”“帮代办”等服务,社保医保服务、高龄、计生等事项实现立即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结率100%。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强化公示公开审批权限和办理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各行政村建立集中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不仅规范了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也便于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依法规范行政决策,持续加强权力监督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践行合同契约精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论证和备案审查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和统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政府工作、优化政府服务。

(四)强化依法治理举措,推进社会法治进程

1.建筑法治队伍。我镇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为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我镇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业务培训等,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依法办事能力。并通过线上学习“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与“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来提升领导干部的自身法治素养。

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年联合政法办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4次,分发人民调解杂志200余份,目前全镇已培养“法律明白人”63人,解答法律咨询110人次,组建了普法志愿服务队,鼓励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其中,南山村“法律明白人”纪文杰的工作事迹《用情用心调解彩礼纠纷》作为典型案例被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广泛宣传。

2.加强群众普法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印发《陈贵镇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要求,精准定位普法对象,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平台的全覆盖、高频次的宣传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大幅提高了村民学法、守法、用法、懂法的积极性。普法宣传形式推陈出新,以“法治宣传进万家” 、护航“青春不‘毒’行”、“法助营商”为主题,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1次,发放《民法典》、《宪法》、“八五”普法宣传册、《信访条例》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手册1000余份,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品500余个,引导群众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推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建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强化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加快构建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陈贵;推动共同缔造主要任务向基层社会治理转变,形成具有陈贵特色的治理经验。

4.筑牢社会稳定基石。继承新时代 “枫桥经验”精神,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总要求,从排查、化解、防控、宣教各环节发力,将问题扼杀在萌芽。坚持“消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向导,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机制,构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稳控、打击工作闭环,最大限度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狠抓特殊人员管控,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联合,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强化信息核实,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反电诈”及滞留境外涉炸人员劝返工作,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群众“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明显提升。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稳健创新前行

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我镇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边界,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约束执法行为,全力杜绝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现象,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必要干扰。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及时了解企业诉求,收集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定期走访企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采用“三清单一节点” 的方式,精准施策,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践行服务周到的金牌“店小二”精神。

此外,为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我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对标《大冶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做到党政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先后召开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两次。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办事,完善内部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公示内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涉及行政诉讼条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发动,为工作新格局作保障。

加强干部法治学习与实践,全方面全过程抓好法治教育,把法律法规列入干部重点学习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干部的法治观念。

着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1个村(社区)均已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协助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逐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虽有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优化空间,主要问题如下:

在法治队伍建设方面,工作人员专业性与创新性不足。基层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素养提升和专项法治学习,法律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习惯于按传统方式处理问题,面对新的法律问题和挑战时,创新办法不多,针对复杂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训练不足。

于普法教育层面,形式较为单一,吸引力不强。当前普法工作主要依赖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内容枯燥,难以激发群众尤其是年轻群体的兴趣。像普法文创产品、普法短视频、法治文艺演出、普法趣味竞赛等这类创新性法治文化产品和活动较为缺少,对新兴文化形式的重视和投入不足,缺乏创意人才,导致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受限。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细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提高全体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理解,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行动。

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执法行为。

(三)优化法治宣传教育

创新宣传形式,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法治短视频、开展线上法律知识竞赛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和青少年的普法工作,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推进基层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水平。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业务能力培训,输出切实有用的法律知识,提升自身工作专业性,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充盈能量。有效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助推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