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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镇人民政府职能

发表日期:2021-08-24    文章来源:陈贵镇政府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组织贯彻党委的决定、决议;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领导各办公室以及指导行政村开展工作,联系镇属部门;

8.依照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人员;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镇设置7个内设机构、6个直属事业单位。7个内设机构是:党政综合办公室、政法(应急)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招商和项目建设办公室;6个直属事业单位是:雷山名胜风景区管理处、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大冶市陈贵镇陈贵街学府路66号

公开(监督)电话:0714-8996028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柯红云 陈贵镇党委书记

梅向华 陈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