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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街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4-08    文章来源: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金湖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一)强化党委统筹。我街道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专题班子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对街道法治建设的领导和支持。

(二)加强实践锻炼。党政主职领导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4次,覆盖党员干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了办事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我们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度党工委中心组集体学法10次,年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7次。健全公务员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街道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必训内容,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年度累计参加培训时间累计超过12天。组织街道6名公务员参加2024年大冶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均以优异成绩取得了湖北省行政执法证。

(四)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滚动屏、标语、横幅、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我处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围绕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开展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每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构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增强法治供给水平

(一)深化审批效能改革。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确保在收到上级机关关于取消和下放相关事项的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落实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及时受理、转送群众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按照省市部署,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公布取消、增加和变更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化管理,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有效衔接,做到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

(三)强化行政决策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治约束,建立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决策机制

(一)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邀请了公职律师、社会组织等群体参与3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闭环运行。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征求意见、公开信息、释疑解惑、澄清说明。执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及时回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执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决策机关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

四、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档案,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在本年度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评估工作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决策机关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评估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做好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工作,确保备案及时率、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落实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做到有备必查、有错必纠。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权利、重大行政决定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安、执法中心、市场监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以及承担责任等。

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诉调对接法治化闭环体系

(一)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深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重点矛盾纠纷做到留痕管理,建立好矛盾一站式平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平台的操作运用。重点协调解决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工农关系、群体讨薪、涉房涉教、邻里纠纷、情感纠纷、经济纠纷以及“八失一偏”人员全年化解涉稳信访事项、重大矛盾纠纷84件86人,信访群体5批,准确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共处理“民情通平台”工单852个,满意率达98%以上;处理“省智慧信访平台”工单357件,按期办结率100%;处理非警情纠纷746件;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25起27人,无遗留问题。

(二)筑牢社会治安防线。严打传统侵财犯罪,全年行政结案191起,刑事破案54起,打处违法犯罪人员360余人;常态化开展巡逻查控,不断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全年警情同比下降8%;着力开展电诈打击治理和反诈宣传,群众防骗意识显著提升;严打黄赌毒,全年共破获涉黄赌毒案件23起,打处违法犯罪人员117人,辖区社会稳定未发生重大涉稳事件。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学法制度,健全普法基础保障。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进程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带领班子成员主动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养成按规矩、按法律办事的好习惯。

(二)构建法治教育常态化机制,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采取“集中宣传造影响、重点宣传找对象”的策略,对照年初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开展30余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干部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024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制度仍需完善,部分领域的法规规章还需进一步健全。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针对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办事处全体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通过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领导干部及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大冶市的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总之,我街道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