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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日期:2025-07-21    文章来源: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

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进行及时更新调整。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乡村振兴、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稳岗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12.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3.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重大决策草案及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组配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2.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3.信息来源:信息发布渠道

4.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5.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

6.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7.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大冶市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bdaye.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金株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5100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8045105       

传真号码:0714-8046585

电子邮箱地址:dy_jhjb@huangshi.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http://www.hbdaye.gov.cn/zfxxgk/dfbmptlj/zxj/jhjd/zfxxgkzn_16869/

、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大冶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统一在60日内向大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