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极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将面临严峻挑战。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今冬明春森林防火不出现大的问题。特别要针对秋收、元旦、春节、清明节、春耕等重点时段,森林类风景旅游区、坟山、行政区交界处等重点地段,中小学生、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早研判、早部署、早防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村两级林长、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林长制工作要求,全面压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我镇建立和完善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责任机制,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周密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专题部署重要节假日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实行镇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成员单位包保责任制。镇纪委与镇农办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对辖区内森林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给予帮扶,督促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带班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调度,科学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助推基础建设,完善防火设施
(一)加强生物隔离带建设。一是建设标准。结合油茶扩面提质增效行动,今冬明春造林季节重点在林区坟墓集中区及易引发山火的“火窝子”区域建设宽为30米-50米的生物隔离带,密度以1.5米*2米为宜。二是奖补标准。油茶树种每亩奖补1000元,其他防火树种的每亩奖补500元(纳入重点项目的除外,不重复奖补)。造林密度和成活率未达到标准的不予奖补;树种不是防火树种的不予奖补;宽度未达到30米的按比例扣减。
(二)加快人工防火线砍割。一是建设标准。在我镇与其他县市交界处、其他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重要林区和风景区以及易发山火区域等地段,于11月下旬前完成人工防火线砍割任务,砍割宽度不小于15米,留桩不能高于3厘米,并将砍割后杂草等清理出现场。二是奖补标准。砍割林间防火线每公里奖补1200元,砍割林缘防火线每公里奖补1000元。宽度低于10米的不予奖补;留桩高于3厘米的不予奖补;宽度未达到15米的按比例扣减。
(三)加快六边杂草清除。一是建设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对路边、村边、屋边、田边、坟边、“三库”(油库、炸药库、化学品仓库)边与山相邻的杂草于11月下旬前完成清除,宽度不少于5米,长度按地形而定,清除火灾隐患。二是奖补标准。每亩奖补200元,宽度低于5米的按比例扣减。
四、强化宣传教育,建立群防机制
(一)完善宣传设施建设。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林长制宣传工作,在村级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信息,对辖区内防火宣传牌、宣传栏进行更新,同时要在林区各个路口、岔口、自然湾的进出口、山林入口等关键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宣传牌,林区自然湾刷写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以上任务在11下旬前完成。通过广泛宣传、靶向发力、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等宣传方式着力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筑牢生态防线。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四进”(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林区)宣传,组织各村利用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二是各村(社区)在11月中旬前将《森林防火告知书》下发到农户,与群众面对面进行防火宣传,将防火禁火令、《森林防火告知书》张贴到各自然湾。三是各村(社区)要在11月底前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一式两份,农户留存一份,农办存档一份,要求做到宣传不漏人,签订不漏户。
(三)强化特殊人员监管。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明确监护责任人,并在11月底前完成签订《痴呆傻人员监护责任书》,一式两份,农户留存一份,镇农办存档一份。
(四)规范防火护林员管理。一是各村(社区)要加强对防火护林员的监管,护林员要严格做到“六个一”到位,即一面锣、一件马甲、一个喇叭、一部手机、一个拖把、一把镰刀。二是要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大冶市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严格护林员管理制度,强化护林员管护责任及日常履职情况,建立考核机制,杜绝护林员不上岗、上岗不负责现象发生。
五、严实防火措施,强化隐患排查
应急响应是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的前提和保证。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组织扑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村(社区)对库存扑火用具进行清点,每个村准备15个打火把,2个背负式灭火水枪。及时补充扑火用具,维护保养好风力灭火机等消防灭火器材,备齐备足各项扑火物资,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二)夯实队伍建设。要加强村(社区)扑火队伍的建设,确保做到随时能战、全时能战。同时,通过组织学习、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扑火队员积极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技能,增强应对突变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禁止未成年人、老弱病残人员和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应急管理。镇、村两级制定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各村(社区)、镇消防队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配备应急行动运输车辆(兼日常宣传),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一旦发生火灾,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镇带班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实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急工作目标。
(四)做好信息上报。规范信息上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社区)要及时准确地向镇政府报告(值班电话:8442342),同时第一时间报送火情报告。凡因迟报、瞒报火情被上级政府、森防指通报批评的、贻误扑火战机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科学组织扑救,严格责任追究
(一)加强督办检查。镇纪委、农办要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督导工作,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下发整改建议书,各村(社区)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要依法从速从重惩处,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
(三)落实森林防火问责制。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贻误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将按照《黄石市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市森防办印发的《关于野外火源管理失职给予经济处罚的规定(试行)》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从严从重处罚,倒逼责任落实。
附件:
1.金牛镇2024年森林防火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计划表
2.金牛镇2024年森林防火林间防火带建设计划表
3.金牛镇2024年森林防火林缘防火带建设计划表
4.金牛镇2024年重点坟山杂草清理建设计划表
5.金牛镇2024年森林防火护林员登记表
6.森林防火告知书
7.承诺书
8.精神病及智障人员护林防火监护责任书
9.精神病及智障人员摸底登记表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金牛镇2024年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计划表
序号 | 村名 | 建设地点 | 长度 (公里) | 宽度(米) | 树种 | 备注 |
1 | 黄泥村 | 刘锡大屋至刘锡张屋 | 2.7 | 30 | 油茶 | |
2 | 袁铺村 | 上洪塘至老鸦泉 | 1.0 | 30 | 油茶 | |
3 | 屏峰村 | 屏峰村 | 1.99 | 30 | 油茶 | |
4 | 胡铁村 | 胡铁村 | 1.61 | 30 | 油茶 | |
5 | 徐桥村 | 徐桥村 | 2.572 | 30 | 油茶 | |
6 | 小堰村 | 小堰村 | 2.44 | 30 | 油茶 | |
附件2
金牛镇2024年林间防火隔离带建设计划表
序号 | 村名 | 建设地点 | 长度 (公里) | 宽度(米) | 备注 |
1 | 胜桥村 | 杨梅基地(熊家山至杨越山庄) | 1.2 | 50 | |
2 | 小堰村 | 樱花谷(岭背刘至大泉水张山脚) | 1.0 | 50 | |
3 | 晏公村 | 珍宝山庄至上水湾竹林 | 0.6 | 50 | |
4 | 鄂王城村 | 李阁山场至猫儿坑水库尾 | 0.3 | 50 | |
附件3
金牛镇2024年林缘防火带建设计划表
序号 | 村名 | 建设地点 | 长度 (公里) | 宽度(米) | 备注 |
1 | 南城村 | 屋基垴至上吴伟地 | 1.2 | 50 | |
2 | 水碓村 | 张连英山至吴继堂后背 | 1.3 | 50 | |
附件4
金牛镇2024年重点坟山杂草清理建设计划表
序号 | 村名 | 重点坟墓集中所在地 | 面积(亩) | 备注 |
1 | 西畈村 | 黄安祖坟山 | 30 | |
附件5
金牛镇2024年森林防火护林员登记表
村名 | 姓名 | 年龄 | 巡护范围 (山头、地块名称) | 巡护面积 | 是否为生态护林员 |
高河村 | 高玉强 | 56 | 高家山、团山、涂家山、林立然后背山 | 1150 | 是 |
高河村 | 林龙保 | 51 | 水库尾山嘴、众山、阳家山 | 1100 | 是 |
堰口村 | 袁志刚 | 50 | 唐仕雍野机尾山,王大槐背后山,堰口唐罗汉山,齐康唐对面山,王再古大麻提山 | 2200 | 是 |
吴伟村 | 吴时定 | 59 | 上吴伟后背山 | 50 | 否 |
金牛社区 | 邓庆有 | 42 | 竹林夏山、邹康路山坡、蔡家垴山 | 300 | 否 |
黄泥村 | 吴 星 | 33 | 1-8组 | 2700 | 否 |
黄泥村 | 柯希美 | 59 | 9-18组 | 1800 | 否 |
贺桥村 | 贺新飞 | 55 | 罐头山、万山、周福益后山、庄屋山 | 400 | 否 |
胡铺村 | 胡世全 | 57 | 楼下侧船山、港背余螃蟹山、胡家畈大山 | 500 | 是 |
下边村 | 刘又安 | 59 | 下边村对面山,众山新屋嘴,丰雨对面石灰山下边村白虎山、内外马嘴、竹子林 | 1500 | 否 |
下边村 | 陈 丽 | 35 | 下边村细周尾儿、木鱼嘴、大窝口、鸡公山、下年高、马崖、冠林角 | 1400 | 否 |
胡铁村 | 余名志 | 52 | 林场山头 | 350 | 否 |
袁铺村 | 李朝晖 | 43 | 大窝山,后背山、扇子面、羊婆山、羊婆红 | 1800 | 否 |
金畈村 | 金 勇 | 33 | 朱家山,姜家山,李家山,戴家湾新山 | 400 | 是 |
南城村 | 吴锋钦 | 40 | 庙山、葫芦山、军台山、西塞、团山 | 1100 | 否 |
童畈村 | 吴自如 | 56 | 彭家马山、彭畈湾祖坟山、夏仕武湾祖坟山 | 1160 | 否 |
雷畈村 | 余汉军 | 55 | 上下余十股山、翠伯山、福林柯山、大屋雷杂子山、陈仙八祖坟山等 | 870 | 否 |
小堰村 | 张育林 | 50 | 金鸡山 | 1461 | 是 |
小堰村 | 刘建华 | 54 | 大泉刘门口山 | 1469 | 是 |
小堰村 | 石承林 | 58 | 背后山 | 1808 | 是 |
小泉村 | 徐家有 | 56 | 狮子山、老屋林、陡山 | 1139 | 否 |
小泉村 | 金海青 | 55 | 巫山、下马湖、高木儿 | 950 | 否 |
屏峰村 | 钟秀树 | 45 | 会子口、牛尾巴、屏峰山等 | 1832 | 是 |
祝山村 | 陈前华 | 46 | 张家山、燕子山、祝山林场 | 940 | 是 |
祝山村 | 张银春 | 39 | 梨子园、马蹄林、山下胡、山下张 | 835 | 是 |
胜桥村 | 黄炎明 | 61 | 肖家垅山头,马家垅山头,彭家晚柯山头 | 800 | 是 |
胡胜村 | 胡春华 | 63 | 胡胜湾山头、杨家湾山头、曾庄唐湾坟山 | 318 | 是 |
胡胜村 | 葛美臣 | 58 | 葛家湾山头、戴家湾山头、张桥湾山头 | 295 | 否 |
官阁村 | 卢月明 | 57 | 王皮山,庙子山,香炉山,鱼背山 | 620 | 否 |
林畈村 | 蔡兆亮 | 42 | 蔡中郎、林位山、仓下林、仓下邬 | 835 | 否 |
鄂王城村 | 邹利国 | 34 | 1—7组山场林场 | 1300 | 是 |
鄂王城村 | 邹江波 | 42 | 8—12组山场林场 | 1300 | 是 |
鄂王城村 | 邹昌辉 | 36 | 13—17组山场林场 | 1200 | 是 |
西畈村 | 袁六明 | 53 | 金盆山、斗笠山、深山金门、老虎头 | 750 | 是 |
徐桥村 | 徐发良 | 51 | 夏仙湾竹林脑、三房山等;庙下成湾成家山 | 700 | 否 |
徐桥村 | 黄 剑 | 45 | 二点林场、老虎凼、徐桥林场 | 1200 | 否 |
祝铺村 | 闵青松 | 49 | 祝铺村辖区内所有山头 | 930 | 否 |
沈畈村 | 吴冠群 | 41 | 卢占文,大屋殷,聂开,山下吴,吴海垅 | 800 | 否 |
秦畈村 | 秦正稳 | 60 | 秦畈村所有山头 | 465 | 否 |
泉波村 | 朱国红 | 47 | 朱伯诚对面山 | 3000 | 是 |
龙潭村 | 徐世中 | 58 | 大屋徐山、张佰金山、程福皮山等 | 850 | 是 |
水碓村 | 徐平光 | 61 | 张子奚山、水碓山、张林殷山 | 1000 | 是 |
晏公村 | 水盛波 | 58 | 辖区内所有山头 | 3632 | 否 |
虬川社区 | 刘诗昊 | 36 | 香炉山、西山冠 | 160 | 否 |
附件6
森林防火告知书
为了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告知如下:
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为我市森林防火重点时期,高火险天气为全市森林防火戒严期。
全市所有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区、集体林场、集中连片的封山育林地段及距其300米的旷野(包括农田、农地、河边、河沟、河滩)为森林防火戒严区。
重点时期,森林防火戒严区内严禁用火: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的杂草;不准烧制木炭;不准在林中吸烟;不准在林中乱丢火柴梗及其他引火物品;不准在林中烧火取暖及野炊、打火把;不准在林中放鞭炮、烧香烛;不准使用枪械、电网、烟熏狩猎。
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对个人并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 月 日
附件7
承 诺 书
为了切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我户承诺如下:
1.不在林旁山边烧田埂草、稻草和烧荒。
2.不在林区内吸烟、烧火取暖、打火把、燃烧鞭炮、烧香纸。
3.不在林区内烧火驱蜂赶兽、炼山造林。
4.不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严禁小孩在山边玩火。
5.发现其他人员有上述情况的,及时进行劝说制止。
承诺人:
2024年 月 日
附件8
精神病及智障人员护林防火监护责任书
为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规范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全市精神病及智障人员的监护明确如下护林防火监护责任:
监护人必须学习护林防火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增强护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护林防火政策和当地政府护林防火规定。
监护人必须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确保被监护对象不出现乱砍滥伐、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必须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确保被监护对象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不出现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否则,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人。
镇村干部包保责任人要及时掌握监管人员动态,经常与监护人联系,监督监护人对监护对象落实相关责任。
监护责任人:
家庭详细住址:
镇村干部包保责任人:
年 月 日
附件9
精神病及智障人员摸底登记表
单位: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住 址 | 监护人姓 名 | 联系方式 | 与被监护 人关系 | 镇村包保 责任人 |
填报日期: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