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及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4.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5.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7.负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8.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企业和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6.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7.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8.负责计划生育,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9.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打击非法经济活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主要负责人
江文焱:党委书记 孟志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四、办公地址:大冶市金山店镇兴泰路19号金山店镇人民政府
五、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监督)电话:0714-86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