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茗山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
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
有疑问,请联系茗山乡人民政府(电话0714-8490002)。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
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
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相关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许可
服务、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依申请公开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茗山乡人民政府政府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
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
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保障:办事公开透明、效率稳步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
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黄石市、大冶市政府相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在大冶市政府
官网就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局领导信息等情况进行了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接到群众、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任何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茗山乡人民政府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有了新的进展,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栏目内容认知深度不够、推广力度不佳等。结合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
开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
化的工作。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
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
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全乡未出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