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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山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6    文章来源:大冶市茗山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茗山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茗山乡人民政府(电话0714-8490002)。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相关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许可服务、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依申请公开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度,茗山乡人民政府政府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保障:办事公开透明、效率稳步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乡积极、及时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因单位工作存在身兼多职、更换频繁等原因,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不够明显,政务信息公开有滞后性。二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形式大多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定期对部门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剖析工作短板,梳理亟待改进的公开领域,明确重点任务,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合理安排好人员负责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有效提升。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与上级部门联动,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做到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不泄露,有效维护国家、公共、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和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完善常态化检查机制,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