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所
一、机构职能
1、强化乡镇财政职能,提高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
2、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乡镇税收收入征管协调;
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4、惠农补贴资金发放;
5、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乡镇财务管理、票据管理;
6、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及村务财务管理;
7、新农保基金征收管理;
8、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9、乡镇债权债务管理;
10、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1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管理;
1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13、辖区政府采购工作;
14、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大冶市殷祖镇殷祖大道北60号
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四、所长:曹晓华
五、办公电话:0714-8967848
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4、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
9、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公地址:大冶市殷祖镇红军路28号
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四、所长:吕义东
五、办公电话:0714-8968876
司法所
一、机构职能
1、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按法律规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协助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7、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二、办公地址:殷祖镇综治中心二、三楼
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四、负责人:马娟
五、办公电话:0714-8010020
派出所
一、机构职能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文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办公地址:大冶市殷祖镇殷祖大道北65号
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四、所长:张胜明
五、办公电话:0714-8968110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一、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3、配合做好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调查和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
4、配合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农民建房)规划选址和论证、用地预审、土地用途转用、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初审和呈报工作;
5、组织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卫片执法工作;
6、配合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技推广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林业项目的规划、申报和建设工作;
7、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8、协助乡镇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
二、办公地址:大冶市殷祖镇殷祖大道北43号
三、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四、所长:陈礼峰
五、办公电话:0714-896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