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它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主要职能是负责经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业务。
1、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审核,收集整理相关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并归档,建立参保人员数据库。
2、负责参保人员保险费的征缴对账、个人账户建立、记账与管理工作;负责定期计算和登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利息,并定期公布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及个人账户情况,接待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及缴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工作。
3、负责对参保人员登记资料的建档归档等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督办指导各乡镇人社中心开展各项业务经办工作。
4、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负责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待遇的审核及个人账户的结算工作。
5、负责建立各类享受待遇人员档案、台账;负责核定各类享受待遇人员支付信息及定期制定资金发放表;负责按规定做好享受待遇人员的正常调资调标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二级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办公室 |
2 | 待遇发放科 |
3 | 待遇审核科 |
4 | 核定记录科 |
5 | 稽核审计科 |
6 | 档案室 |
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有以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20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27 |
第二部分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项目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297.04 | 一、基本支出 | 280.04 | 1、一般公共服务 | ||
(1)经费拨款(补助) | 297.04 | 1、 人员支出 | 257.1 | 2、外交 | ||
(2)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256.97 | 3、国防 | |||
(3)纳入预算的罚没收入拨款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13 | 4、公共安全 | |||
(4)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2、日常公用支出 | 22.94 | 5、教育 | |||
(5)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94 | 6、科学技术 | |||
(6)上级转移支付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二、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17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297.04 | ||
三、事业收入 |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9、社会保险基金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11、节能环保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七、其他收入 | 13、农林水事务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4、交通运输 | |||||
1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7、金融 | ||||||
18、援助其他地区 | ||||||
2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 | ||||||
20、住房保障 | ||||||
21、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22、预备费 | ||||||
23、其他支出 | ||||||
24、转移性支出 | ||||||
25、债务还本支出 | ||||||
26、债务付息支出 | ||||||
2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97.04 | 本年支出合计 | 297.04 | 本年支出合计 | 297.04 | |
上年结存、结余 | 结转下年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297.04 | 支出总计 | 297.04 | 支出总计 | 297.04 |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单位代码 | 单 位 名 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补助) | 其他资金 | ||||||||||||||||||
小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的罚没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 | 上级转移支付 | 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余(转)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合计 | 297.04 | 297.04 | 297.04 | |||||||||||||||||||
304005 |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297.04 | 297.04 | 297.04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97.04 | 297.04 | 297.04 | ||||||||||||||||||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 本 支 出 | 项目 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合计 | 297.04 | 280.04 | 256.97 | 22.94 | 0.13 | 17 | ||||||||
304005 |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297.04 | 280.04 | 256.97 | 22.94 | 0.13 | 17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97.04 | 280.04 | 256.97 | 22.94 | 0.13 | 17 | |||||||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项目 | 预算 数 | 经济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297.04 | 一、基本支出 | 280.04 | 1、一般公共服务 | ||
(1)经费拨款(补助) | 297.04 | 1、 人员支出 | 257.1 | 2、外交 | ||
(2)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256.97 | 3、国防 | |||
(3)纳入预算的罚没收入拨款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13 | 4、公共安全 | |||
(4)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2、日常公用支出 | 22.94 | 5、教育 | |||
(5)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94 | 6、科学技术 | |||
(6)上级转移支付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二、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17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297.04 | ||
三、事业收入 |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9、社会保险基金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11、节能环保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七、其他收入 | 13、农林水事务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4、交通运输 | |||||
1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7、金融 | ||||||
18、援助其他地区 | ||||||
2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 | ||||||
20、住房保障 | ||||||
21、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22、预备费 | ||||||
23、其他支出 | ||||||
24、转移性支出 | ||||||
25、债务还本支出 | ||||||
26、债务付息支出 | ||||||
2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97.04 | 本年支出合计 | 297.04 | 本年支出合计 | 297.04 | |
上年结存、结余 | 结转下年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297.04 | 支出总计 | 297.04 | 支出总计 | 297.04 |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 本 支 出 | 项目 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合计 | 工资 福利 | 商品和 | 对个人和家庭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合计 | 297.04 | 280.04 | 256.97 | 22.94 | 0.13 | 17 | |||||||||
304005 |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297.04 | 280.04 | 256.97 | 22.94 | 0.13 | 17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97.04 | 280.04 | 256.97 | 22.94 | 0.13 | 17 | ||||||||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财政拨款 | ||||||||
小 计 | 经费拨款 (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安排的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 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拨款 | 上级转移支付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 280.04 | |||||||||
工资福利支出 | 256.97 | |||||||||
基本工资 | 56.29 | |||||||||
国家规定津补贴 | 49.08 | |||||||||
奖金 | 81.77 | |||||||||
第十三个月工资 | 4.1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7.52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6.29 | |||||||||
住房公积金 | 21.92 | |||||||||
雇员、聘用及以钱养事人员工资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94 | |||||||||
办公费 | 4.7 | |||||||||
印刷费 | 1.3 | |||||||||
水电费 | 4 | |||||||||
邮电费 | 0.1 | |||||||||
物业管理费(租赁) | 1 | |||||||||
差旅费 | 2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维修(护)费 | 1.5 | |||||||||
会议费 | ||||||||||
培训费 | 0.2 | |||||||||
公务接待费 | 0.4 | |||||||||
劳务费 | ||||||||||
工会经费 | 3.74 | |||||||||
福利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其他交通费用 | 4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13 | |||||||||
基本离休费 | ||||||||||
离休津补贴 | ||||||||||
离休奖金 | ||||||||||
离休公用部分 | ||||||||||
离休增发工资 | ||||||||||
退休奖金 | ||||||||||
退休公用部分 | 0.13 | |||||||||
医疗费补助 | ||||||||||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 ||
合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项目支出 | |
“三公”经费合计 | 0.4 | 0.4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公务接待费 | 0.4 | 0.4 |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单位名称: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 本 支 出 | 项目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所属单位汇总部门预算总收入297.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4万元,增长6.2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97.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所属单位汇总部门预算总支出297.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4万元,增长6.28%。其中:基本支出280.04万元,占总支出的94.28%;项目支出17万元,占总支出的5.72%。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7.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4万元,增长6.2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0.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4万元,增长6.68%。
按经济分类分:
工资福利支出256.9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3万元,增长9.42%。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滚动晋级调增。。
商品和服务支出22.94万元,比上年减少4.59万元,下降16.6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合理性压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基本离退休费、离休工资、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奖金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我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7万。新农保工作经费:负责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切实履行职责,准确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将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实时联网。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好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等工作。失地农民工作经费: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 号)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6号),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做好失地农民政策的宣传和对乡镇经办工作人员政策的培训,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80.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4万元,增长6.68%。具体预算安排如下:
人员经费25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6.29万元、津贴补贴49.08万元、奖金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住房公积金21.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7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万元;
公用经费22.94万元,包括办公费4.7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3.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7万元,包括:货物类1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其他类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4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分项目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下降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比上年下降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检查、专题调研,接待外地来大冶试点改革考察、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20%,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年末固定资产0万元,比年初数增加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计划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7万元,实际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2020年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失地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执行单位 |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钱炜13907231611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刘畅15717230055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是 | 新增性项目 | 否 | 支出功能分类 | 类 款 | |
项目类型 | 部门预算项目 | 是 | 市直专项 | 否 | 上级专项 | 否 | |
常年性项目 | 是 | 一次性项目 | 否 | 延续性项目 | 201×年-20××年 | ||
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合计 | 管理要求 | 是否纳入绩效监控 | 否 | |
项目总预算 | 17 | 17 |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 否 | |||
项目当年预算 | 17 | 17 | 是否纳入重点评价 | 否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 号)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7号),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城乡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 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 号)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办发[2015]76号),用于失地农民参保工作发生的费用。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保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加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 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
加强新农保工作的培训 |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间 | 2021年全年 | |||||
项目完成时限 | 2021年底 |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失地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 1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 有助于解决广大城乡居民最关注、最迫切的养老问题,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 |||||
环境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 无影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发挥作用时限 | 当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盖章) | ||||||
2021年2月1日 | 2021年2月1日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项目名称 | 城居保本级配套、精准扶贫重残养老保险财政代缴、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经费、村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助 | ||||||
主管部门 |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执行单位 |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钱炜13907231611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刘畅15717230055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是 | 新增性项目 | 否 | 支出功能分类 | 类 款 | |
项目类型 | 部门预算项目 | 是 | 市直专项 | 否 | 上级专项 | 否 | |
常年性项目 | 是 | 一次性项目 | 否 | 延续性项目 | 201×年-20××年 | ||
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合计 | 管理要求 | 是否纳入绩效监控 | 否 | |
项目总预算 | 4273 | 4273 |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 否 | |||
项目当年预算 | 4273 | 4273 | 是否纳入重点评价 | 否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 号)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7号),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城乡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 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 号)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办发[2015]76号),用于失地农民参保工作发生的费用。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保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加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 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
加强新农保工作的培训 |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间 | 2021年全年 | |||||
项目完成时限 | 2021年底 |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级配套 | 3820万元 | |||||
精准扶贫、重度残疾养老保险财政代缴 | 300万元 | ||||||
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经费 | 50万元 | ||||||
村副职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助 | 10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 有助于解决广大城乡居民最关注、最迫切的养老问题,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 |||||
环境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 无影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发挥作用时限 | 当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盖章) | ||||||
2021年2月1日 | 2021年2月1日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