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概况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位于长江中游大冶市四顾山脚下,东与阳新县韦源口镇相邻,北接黄石市西塞山区和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二闸二站一堤”组成,是集防洪、排灌、航运、陆路交通于一体的水利枢纽综合性工程,控制大冶湖流域1106平方公里的8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开发区、140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沿湖受益耕地面积38万亩,受益养殖面积8万亩。大冶湖泵站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级1等1级,装设8台28CJ---56型立式全调节轴流泵,配8台TDL325—36/40型同步电动机,装机容量9600千瓦,是大冶湖流域控制性工程,大冶湖流域排涝能力达到160m³/S。
根据冶编【2014】41号文件“三定”方案,财政拨款人员事业编制58人,实有人数54人。退休人数14人。
一、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协助站领导对站机关政务、业务等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站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站机关公文处理、档案、保密、督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行政建设等工作,并指导全站系统相关工作;组织草拟站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负责站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站务会议和站长办公室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站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组织站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工程管理科:负责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负责管理站水利工程基础设施,保证水利设施、设备完好,确保汛期排涝设备正常运行,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负责工程设施的检查维护,提出设备更新和维修,确保工程设备政策运行。负责项目建设勘察地质报告、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成本、工程质量、施工设计和方案,负责组织项目工程进度情况会议,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营管理科:负责认真贯彻学习、执行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全面履行经营管理科工作职责,协助领导落实项目经营审核、检查等相关工作。承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保卫科:负责履行保卫科各项工作职能,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保护国家财产和公民合法权益。负责管理站治安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承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大冶湖泵站、二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法纪法规,负责大冶湖泵站设备完好,负责大冶湖泵站安全运行,负责大冶湖防汛排涝工作。
6.四顾船闸管理处:负责执行站所有规章制度,负责四顾闸调度方案,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随叫随开闸,确保安全运行。
7.大冶湖大闸:负责执行站所有规章制度,负责大冶湖大闸调度方案,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随叫随开闸,确保安全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8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办公室 |
2 | 工程管理科 |
3 | 经营管理科 |
4 | 保卫科 |
5 | 大冶湖泵站 |
6 | 大冶湖泵站二站 |
7 | 四顾船闸管理处 |
8 | 大冶湖大闸 |
第二部分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69.28万元,比上年减少3.47万元,下降0.09%。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69.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9.28万元,比上年减少3.47万元,下降0.09%。其中:基本支出863.28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106万元,占总支出的11%。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支出969.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9.28万元,较2021年减少3.47万元,减幅0.3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3.28万元,较2021年减少3.47万元,减幅0.04%;项目支出106万元,较2021年增加6万元,增幅6%。
按经济分类分: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769.22万元,较2021年减少40.59万元,减幅0.0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207.26万元、津贴补贴194.82万元、奖金工资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64.33万元、生育保险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4.33万元、住房公积金48.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1.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4万元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65万元,较2021年增加2.06万元,增幅0.0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异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1万元,较2021年增加30.41万元,增幅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06万元,较2021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我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非税收入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落岗企业职工自筹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开支等。
2、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排序驻村工作人员工资经费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63.65万元,比上年增加2.06万元,增长0.03%,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2.92万元、办公购置5.44万元、印刷费0.53万元、水电费3.88万、邮电费4.86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46万元、差旅费11.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护费0.49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2.9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04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与2021年持平,故该表为空表。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类专项审计、检查、专题调研,接待外地来大冶试点改革考察、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故该表为空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需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资金106万元,实际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同时,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见附件1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2
附件: 附件3
附件: 附件4
附件: 附件5
附件: 附件6
附件: 附件7
附件: 附件8
附件: 附件9
附件: 附件10: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