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复查、评选迎检、资料申报、网上申报、工作通报等工作;负责常态化督办、考核、通报全市各部门、单位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负责指导、督办、通报全市各责任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申报、归档工作。
2、统筹、协调、推进卫生、森林、园林、生态等其他城市创建的综合协调、宣传教育、督办督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3、统筹、协调开展大冶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牵头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督办、考核各文明实践所(站)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督办、考核各文明学院、分院、教学点的文明宣传及教育工作。
4、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及其他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总结、对上对外宣传、推广、推介工作。
5、负责“文明大冶”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社会宣传工作和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参与“楷模好人”先进典型的申报、评选、表彰、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助文明村镇、文明城市和行业、单位创建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协同制定全市国防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管理全市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部门预算由由单位本级7个内设机构组成,编制预算。
7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股)、综合创建股、督查考核股、档案资料股、新时代文明实践股、城乡创建股、宣传教育股。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938.50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3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38.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05万元,下降12.9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50万元、占总支出的79.76%,项目支出19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0.24%。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8.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05万元,下降12.9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748.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5万元,下降1.19%,主要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支出19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0.00万元,下降40.63%,主要是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减少。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656.48万元,较上年减少9.49万元,下降1.4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85.68万元,较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3.2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1人,导致公用经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4万元,较上年减少2.33万元,下降77.4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率0.00%。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9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30.00万元,下降40.63%,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减少。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文明创建项目专项工作经费9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文明创建等。
(2)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专项工作费95.00万元。主要用于实现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活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85.68万元,比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3.27%,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1人导致公用经费基数相应减少。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4.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电费7.00万、邮电费3.80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12.00万元,工会经费9.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0万元,较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单位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5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题调研、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不变。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5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1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47.62%,主要原因是配套办公设备设施购置、业务用房施工、其他系统集成实施等方面政府采购预算减少。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1.00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复印纸。
二是服务类10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是工程类0万元,主要是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工程施工等方面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个,项目预算95万元。
1、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工作经费。该项目预算支出95.00万元,主要用于拍摄文明实践示范性主题活动、“星空夜谈”百姓宣讲等活动短视频经费35万元;拍摄“我们的节日”等活动短视频(传统节日)30万元;文明实践印刷手册及问卷调查活动5万元;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运行维护及活动开展经费25万元。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围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教育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13个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总结、提炼,积极向省级及以上部门报送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努力获得上级部门推介交流、通报表扬。针对创建短板弱项,培育“文明实践 携子同行”等文明实践项目65个,打造“全民自治”“首单宣讲”“爱心中转站”等文明实践品牌12个,《首单宣讲》入围全省文明实践项目决赛,力争在省赛中保铜争银争金,并以省文明实践项目大赛为契机,引领全市文明实践项目整体提升。
质量指标:常态开展道德模范、楷模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学习宣传活动,建立167人的“楷模好人数据库”,选拔善于宣讲的模范典型组建42人的“百姓宣讲队”,深入城乡社区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等主题百姓宣讲活动,推进全市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推选3名中国好人候选人、5名湖北好人候选人、16名荆楚楷模候选人获评荆楚楷模及中国好人。纵深打造文明实践项目42个,村(社区)层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小切口培育文明实践项目24个,精心培育“好媳妇奖状送娘家”等22个共同缔造项目
产出指标:强化典型模范选树和宣传,持续丰富群众身边“楷模(好人)”数据库,力争2025年获评湖北“道德模范”“荆楚楷模”“湖北好人”等3人以上,提升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学习典型。策划一系列短视频、图文、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车载移动电子屏、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因地制宜在红色驿站、文化礼堂、公园景点等场所延伸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点。
效益指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改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丰富文明实践活动,达到实践活动开展率。
满意度指标:通过群众的参与率,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满意度达到≥97%。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5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