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0〕1号)文件要求,为支持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现下达我市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贫困地区)600万元。详细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0年6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冶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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