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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原市生态能源局) 2021年度1号文资金使用方案情况公示

发表日期:2021-12-06    文章来源: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原市生态能源局)2021年度市委1号文资金使用方案,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及沼气安全维修服务和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前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已实施完毕,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2日,共七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资金使用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送交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610室,联系电话:8721271)。

特此公示!

附件: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原市生态能源局)2021年度市委1号文资金使用情况表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6日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原市生态能源局)

2021年度市委1号文资金使用情况表

序号

资金(万元)

备注

1

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与管理

5


2

农村沼气集中供气站维修费

9.4


3

农村能源业务知识暨安全生产培训

3.889


4

2020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专家评审

1.4


5

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

20


6

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评审费

2.8


7

黄石市级2021年受污染耕地障碍修复项目评审费

1.8


8

2020年至2021年耕地障碍修复台账建立填报及宣传

25.65


9

绿色发展先行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陈贵镇官堂垴村试验基地泵站建设

8.602


10

绿色发展先行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样品检测、采样、风干、装袋费等

15.39


11

绿色发展先行区陈贵镇官堂垴村试验基地宣传牌制作费

2.3328


12

重金属污染固定监测点建设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