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71号)文件精神,中央下达我市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083万元。现对中央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受理单位: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714-8728639
通讯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7号
附件:大冶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大冶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