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佳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湖北佳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秸秆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公司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湖北佳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秸秆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型秸秆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湖北佳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大冶市金山店镇新楼工业园A-1-1号
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条年产2.4万吨秸秆生物质颗粒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8万元。
项目已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0.54%。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筛分、运输、投料、搅拌、制粒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以及给料、装卸、堆场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园区化粪池处理,由工作人员定期清掏堆肥后用于农肥。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各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减少运输车辆鸣笛、墙体隔声、绿化降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淋池沉降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三、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筛分、运输、投料、搅拌、制粒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以及给料、装卸、堆场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园区化粪池处理,由工作人员定期清掏堆肥后用于农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各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减少运输车辆鸣笛、墙体隔声、绿化降噪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淋池沉降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评价确定的此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颗粒物。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0.192t/a。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0.453t/a)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调查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尽快整改落实。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佳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冶市金山店镇新楼工业园A-1-1号
联 系 人:洪总
联系电话:13971776251
E-mail: 362958054@qq.com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8日。
湖北佳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