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 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
1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审批核 准信息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 核或核准部门。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 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 | 信 息形 成 之 日 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负责审批 的部门分 别公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2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资格预 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内容、范围、规模、资 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以及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 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 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 用 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 问 电 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的 网址和方 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3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招标公 告 | 招标项目名称、 内容、范围、规模、资 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以及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 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 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4 | 中标候 选人公 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 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 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 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 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招标人 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 | 招标人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5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中标结 果 |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 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 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6 | 合同订 立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 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合同 | 合同当事 人 | ■大冶市政府网站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 √ | √ |
7 | 合同履 行及变 更信息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 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 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 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 投标办法》 | 鼓励及时公开 | 合同当事 人 | 平台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8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资格预 审 文 件、招 标文件 澄清或 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 标办法》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 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 招标人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9 | 工程建 设项目 招标投 标信息 | 招标公 告和公 示信息 澄清、 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 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者投 标文件编制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 招标人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10 | 暂停、 终止招 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 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 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 √ | √ |
11 | 市场主 体信用 信息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 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 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的途径和期 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 《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 息形 成 之 日 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投标指导协调部门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中国 | √ | √ | |||
12 | 政府采 购信息 | 招标公 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 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 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 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 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 限为5 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13 | 资格预 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 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 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 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 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 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 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 限为5 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14 | 政府采 购信息 | 竞争性 谈判公 告、竞 争性磋 商公告 和询价 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 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 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 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 限为3 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15 | 采购项 目预算 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 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 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 以 预算“ 二上数 ”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 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 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 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 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 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 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 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 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 年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随采购公告、采购 文件公开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 | √ |
16 | 政府采 购信息 | 采购文 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 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随中标、成交结果 同时公告。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前 采购文件已公告 的,不再重复公告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17 | 采购信 息更正 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 公告 日期;更正事项、 内容及 日期;采 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投标截止 时 间至 少 15 日前、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18 | 政府采 购信息 | 单一来 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 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 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 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 限不得少于 5 个工 作日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19 | 协议供 货和定 点采购 的具体 成交记 录 |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 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等。 电子卖场、 电子商城、 网上超 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集中采购 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20 | 政府采 购信息 | 中标、 成交结 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标或 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 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 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 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 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 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 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自中标、成交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2 个 工作日内公告,公 告期限为1 个工作 日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21 | 采购合 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 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 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 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 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 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 架协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22 | 政府采 购信息 | 终止公 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 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 的采购代 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23 | 公共服 务项目 采购需 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 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 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 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 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24 | 公共服 务项目 验收结 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 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 结果;验收人员。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验收结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25 | 政府采 购信息 | 投诉、 监督检 查等处 理决定 公告 | 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 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 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 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 完成并履行有关 报审程序后 5 个工 作日内 | 大冶市财政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其地方分网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 | √ | √ | ||
26 | 集中采 购机构 的考核 结果公 告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 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 同上 | 完成并履行有关 报审程序后 5 个工 作日内 | 大冶市财政局 | √ | √ | ||||
27 | 国有土 地使用 权出让 信息 | 土地出 让计划 |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 想和原 则;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 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 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 每年3 月 31 日前, 公布年度国有建 设用地供应计划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28 | 招标拍 卖挂牌 出让公 告 |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 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 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 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 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 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时间、 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 等;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 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规定》 | 至少在投标、拍卖 或 者挂牌开始 日 前 20 日。挂牌时 间不得少于 10 日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29 | 国有土 地使用 权出让 信息 | 公告调 整 | 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 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规范》 | 按原公告发布渠 道及时发布补充 公告,涉及土地使 用条件变更等影 响土地价格的重 大变动,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距招拍 挂活动开始时间 少于 20 日的,招 拍挂活动相应顺 延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30 | 招标拍 卖挂牌 出让结 果(成 交 公 示) | 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 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 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 招标拍卖挂牌 活 动结束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31 | 供应结 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 | 及时公开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 √ | √ | |||
32 | 矿业权 出让信 息 | 招标拍 卖挂牌 出让公 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 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 以 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 复垦要求等;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 件; 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获取 招拍挂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 间及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 和方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 戒相关提示,风险提示;对交易矿业权 异议的处理方式;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 国土资源 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 则》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 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 则>有关规定的通知》 | 在投标截止日、公 开拍卖 日 或 者挂 牌起始 日 20 个工 作日前发布。挂牌 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 易大厅 | √ | √ |
33 | 招标拍 卖挂牌 成交结 果公示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 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 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 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申请办理矿 业权登记的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 的方式及途径;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 | 发出中标通知书 或者签订成交确 认书后 5 个工作日 内进行信息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大冶市政府网站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 易大厅 | √ | √ | |||
34 | 国有产 权交易 信息 | 国有企 业产权 转让信 息预披 露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股 东结构;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 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受让方资格条 件(适用于对 受让方有特殊要 求的情 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 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正式披 露信 息时 间不 得 少于20 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35 | 国有产 权交易 信息 | 国有企 业产权 转让信 息披露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 受让方有特殊要 求的情形);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 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正式披 露信 息时 间不 得 少于20 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36 | 国有企 业产权 转让成 交公告 | 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 让底价、交易价格。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 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公告期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 产权交易 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37 | 国有产 权交易 信息 | 国有企 业资产 转让信 息披露 | 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转让底价、 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 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转让底价高于 100 万元 、低于 1000 万元的资产转让 项目,信息公告期 应不少于 10 个工 作 日;转让底价高 于 1000 万元的资 产转让项目,信息 公告期应 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38 | 国有企 业资产 转让成 交公告 | 交易标的名称、评估价格、转让底价、 交易价格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企业国有 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 产权交易 机构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