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冶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16662件,审执结15990件。殷祖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审管办(研究室)被最高院授予“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工作先进集体”,大冶法院荣获2022年度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组织单位,两案例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经验先后5次在全省法院交流,“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改革事项成功创建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平安建设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展现新成果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65件,审结801件。张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入选湖北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9624件,审结9284件。调解、撤诉结案4405件,调撤率为47.45%。组建了“女子家事法庭”,成立了黄石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开启了“1+N”未成年人保护模式。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6件,审结140件。作为黄石地区唯一一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积极推进“三合一”改革,及时出台8条措施,设立首个驻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络点”,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5973件,结案5737件。打造“3+4+5”执行联动模式,执行联动经验做法在全省法院交流。
(二)强化实干担当自觉,优化营商环境展现新作为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标星服务”突出信。出台16条措施为优质企业“量身定制”“标星服务”,42名员额法官为企业提供“一人一企”常态化“保姆式”服务。组建涉企商事审判团队,成立涉企商事纠纷调解站,促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府院联动”突出简。大冶法院牵头的“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改革事项再次成功创建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得到全省通报表扬。创造了破产案件35天结案2件的加速度,成立了黄石首家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破产审判工作经验两次在全省法院交流。
“优化流程”突出快。推进涉企案件办理“立、审、执”全流程再优化,减轻企业诉累,方便企业诉讼,提高办案速度。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现全覆盖,原、被告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6天。
“高效执行”突出优。设立涉企案件执行专班,对涉企执行案件实行优先办理、全程督办。新收涉企执行案件1780件,执结163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4.59亿余元。推动“执转破”高效衔接,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三)厚植司法为民情怀,融入共同缔造展现新力度
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嵌入式融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彰显司法温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诉讼服务“一站式”。建成新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八大窗口”,集成式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财产保全、诉调对接、执行立案、自助查询等诉讼服务。开设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有情怀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智慧法院“云审判”。推进智慧法院全场景应用与全链条建设,基本实现诉讼服务网络化、案件办理数字化、司法信息阳光化、司法政务管理智能化。“云上庭审”审判庭从1个扩建至13个,不断满足群众在线诉讼需求,有效统筹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协调推进。
诉源治理“全联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全国人大代表王能干联手创立“能干工作室”,夯实“诉调对接”调解阵地,推动形成平安联创良好工作格局。加强法治宣传,全方位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星星‘典’灯·法治夜课”登上央视网。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57篇。
共同缔造“生力军”。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创新开展人民法庭“一庭一品”创建活动,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东岳路“女子家事法庭”、陈贵“假日法庭”、罗家桥“商事法庭”等特色法庭在《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媒体报道。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在全省法院交流推广。
(四)涵养风清气正生态,锻造法院队伍展现新气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政治引领铸忠诚。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法院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拉练检查促整改。牢牢把握省高院拉练检查机遇,建立“1问题1责任领导1牵头部门1组措施1套台账”“五个一”模式,向沉疴积弊开展“亮剑”行动。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审执质效核心指标持续向好。
从严治院强筋骨。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扎实开展“清廉法院”系列创建活动。开展督察活动12次,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17项。全院干警落实“三个规定”填报2592人次。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
(五)树牢阳光司法理念,接受各方监督展现新成效
坚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全流程接受人民监督,全方位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全身心维护人民权益。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安排,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决议,积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对我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坚持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座谈、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见证重要案件执行等方式,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共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84条。
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职,切实让监督实起来、强起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60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通过开门接访、主动走访、在线公开“院长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化解涉诉信访积案7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更加自觉认同监督、接受监督、支持监督。庭审直播2016件,裁判文书上网14175份。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院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共同缔造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更高水平法治大冶、平安大冶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员老化断层,高层次人才储备不够。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主动将推进法治政府(机关)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度全院工作要点,与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政府(机关)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积极推动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举行新任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激励全院广大干部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推进干警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专题培训、视频讲座、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加强干警对宪法法律、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干警法律素质和普法宣传教育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建设队伍。充分发挥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做好联络沟通、协调对接等工作,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妇女节、儿童节等节日选取典型案例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在“12·4”宪法日开展以案释法、“村村响”普法等活动,结合“大美大冶·共同缔造”活动,主动深入街道、乡村,开展《民法典》等宣讲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后,大冶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力打造“丹心铸魂”党建工程、“清心育才”队建工程、“暖心为民”实干工程、“恒心护企”兴商工程、“匠心智造”精品工程,忠诚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司法,为我市加快建成重要节点城市、冲刺千亿县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见行见效。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系统、整体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党建工程,把政治建设和审判业务深度融合,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市委和上级法院新要求,谋划推进法院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工作,以更大作为保障安全稳定。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冶、法治大冶。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巩固提升“切实解决执行难”成果,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持续打造“一庭一品”,推动诉源治理纵深推进。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以更实举措保护民生权益。牢记人民法院为人民,全力推进实干工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新期待。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扎实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让科技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审判。
四是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更强担当捍卫法律权威。围绕严格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铜都司法文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动健全公安、检察、审判、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精心推进队建工程,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五是始终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多突破护航企业发展。扎实推进兴商工程,加强破产审判工作,高质效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理金融纠纷,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三大审判作用,助力大冶加快建设全省科技创新高地,服务黄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大冶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