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冶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结合大冶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省局、市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冶税务实践。现将2024年度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创新组织收入管理方式。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以“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为原则,采取细化任务分解、开展税源调查、规范行业管理、积极争取免抵调库税额等有力措施,推动税费收入稳步实现量增质优。二是切实增强任务观念和忧患意识,及时编制下达年度预期目标,动态跟踪调度目标运行情况,确保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三是不断推进“以数治税”。落实“数电票”赋额管理集体审议制度,全市试点纳税人“数电票”覆盖率达99.84%,“数电票”开票份数比例达84.56%,开票金额比例达87.05%。积极推动社保费“统筹模式”改革,全市用人单位申报率达到97.9%,处理和化解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34起,补缴社会保险费161.1万元,有效维护了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持续释放税费优惠政策红利。搭建“落实、汇报、督查、考核”为一体的减税降费工作实体化运作平台,形成最大同心圆,把减税降费工作往纵深推进;创新宣传举措,对症下药,从根本上纾解服务大企业过程中“辅导培训线多面广难以全面顾及”这个痛点。五是深化税收分析预测质量。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加强对全市实际税源的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开展经济分析,高效服务地方发展。
2.完善税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一是清单化管理。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公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二是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省、市、县、乡全覆盖。在市局官网、阳光平台、办税服务厅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三是推进“一网通”办理。加强跨领域协作和部门合作,与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业务融合和再造,打造企业开办“一网通”,整合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等事项,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共享数据及时推送,加快事项办理速度。
3.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助力我市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帮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积极反馈管理意见,促进个体经济良好发展。二是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要求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三是加强办税服务场所巡查,实施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涉税服务市场。四是创新纳税信用修复工作举措,主动引导全市166户企业成功修复信用,辅导315户新设立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帮助1324户守信企业获得“银税互动”贷款金额11.5亿元。
4.优化公共服务。一是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整合19个税费诉求来源渠道,建立健全“全面收集、统一归口、高效流转”的诉求分析收集全链条,完成了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的转化,全年共收集税费服务诉求2.4万条,推送并落实税费诉求分析改进任务26项,全年受理涉税费诉求301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3%。二是制定税务“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方案,出台《税费E站管理办法》,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纳税人办理征纳互动跨区域协同业务263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税实时在线服务”先行区建设,推出具有全天候、智能化、秒处理的自动化系统智能审核新模式,将审核时间由原来人工审核的5分钟提速至目前智能审核的30秒。
5.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一是强化培训。对内,挑选部分业务骨干学细学精政策并将其列为业务带头人,对系列税收政策、纳税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细化讲解;对外,对纳税人进行辅导,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分类、分行业辅导纳税人,做到逐表、逐项讲解,同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由各税源分局提供上门辅导。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多媒体设备、公告栏进行宣传,利用电话、短信、QQ、微信等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宣传辅导,在线解答纳税人疑问。三是加强纳税辅导。在办税服务厅辅导纳税人填报申报表,完成网上申报,保证申报质量。组织业务骨干到办税服务厅轮岗值班,积极配合办税大厅导税咨询岗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预约申报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审查和立法前评估等环节,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和公布程序。按要求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
7.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按相关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前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工作。
8.持续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查等。积极做好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开展文件清理,提升制度建设质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一是依靠党委领导,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协调推进作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修订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形成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建设。以领导干部学法带领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不断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效。认真贯彻国办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落实总局、省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举措,积极开展执法质量专题培训、集中核查、调研反馈、自查整改等工作,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量。
11.纵深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断深化三项制度工作,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坚持按月在系统内开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按要求立行立改。2024年,2024年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241名、公开权力与责任清单10项,行政许可信息17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非正常户认定628条,同步执法音像记录16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5户次。
12.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开展最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培训,《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累计宣传培训600余人次。按季度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抽查,及时整改反馈,按月向上级报送。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2024年,全市共有1143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免于行政处罚。
1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加强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开展税务执法资格证检查清理专项工作,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二是召开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座谈会。对模拟考试成绩不理想的人员,通过座谈会形式,了解情况、分析原因。三是做好考前培训。针对调研中了解到复习资料少、知识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参考人员通过率。
14.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做好执法设备保障。提前摸清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记录仪设备存量,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二是做好预算管理。依法将本单位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执法培训、比武大练兵、稽查装备包采购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5.加强权力监督建设。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发挥督察审计监督治理作用,强化“一案双查”工作,做好出口退税专案督察,严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部失职失责行为。通过对税收执法行为常态化、精准化、一体化监督问责,对一案双查涉及执法人员问题的深入分析,全面促进税收执法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16.自觉接受监督。围绕“建立沟通机制、汇报税收工作、宣讲政策法规、集中群众智慧、提高业务质效”目标,主动对接、沟通提案内容并认真落实办理。自觉接受外部多方监督。自觉接受审计、财政、政府法制、舆论等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反馈、报告整改情况。
17.加强内部监督。一是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制定2024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完成日常督审。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完成对全市减税降费工作的专项督察。二是根据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的工作规范。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抓好年度政务公开重点。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及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任务分工,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进政务公开,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对外公开网站等自媒体平台效应。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及时在自媒体平台推送涉税信息、政策要点,让社会大众知悉。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9.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规定、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强化对纠纷的预判、分析及妥善处理,全年无重大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事件发生。二是按照合理合法、自愿平等的原则,在积极协商、耐心沟通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防止纳税争议扩大化,努力消除涉税争议。三是完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对监测范围、监测方式、分析研判、信息推送以及应对处置等进行细化明确。
20.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及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成立复议、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复议应诉工作。针对稽查案件争议大、认定有分歧、各地重大处罚案件等特点,提前介入,与探讨案件性质、处理方式、程序完整性,把好风险关口。
(七)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培训。按照涉税业务、“三项制度”等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确保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生根。二是完善学法制度,将宪法教育、依法治税等作为重要教学内容。三是推进“师傅带徒弟”机制,坚持“每周一学”“一月一考”,鼓励青年干部报考“三师”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共19人取得“三师”资格。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2.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系统谋划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讲话精神,按照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要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落实。二是推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常态化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解决。把会前学法作为会议必经程序。
23.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主要领导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工作由主要领导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法治建设工作特色及主要成效
一是聚焦主业,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2024年度,全市税务系统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二是围绕主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从重点税源监控来看,企业的税费成本降低成效明显。三是把握主线,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罚等事项目录及办理流程,并实现动态管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深度,通过采集共享数据的实时推送,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面落实税务注销“承诺容缺办”服务。通过“创新服务举措、整合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强化政策宣传”等措施,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应对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的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三是税收执法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有待增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不断增强税收法治理念。要求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实施税务执法时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理性维权,以法治思维构建税收秩序,以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收工作发展。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改变“一刀切”式执法、经验式执法,以科学的执法理念驾驭精确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和服务深度融合。
二是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团队机制,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税收法制队伍,对税务执法依据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业务能手+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税收专业队伍,对涉税事实认定提供业务支持,更好发挥应诉“智囊团”作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重点针对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风险点、政策的易混淆点开展;注重培训方式的有效性,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
三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必须将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的高度加以整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依法行政相关机制和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基础制度,优化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设计执法监督制度,明确分工和细化依法行政内容,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推进部门协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四、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5年,市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各项税务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聚焦政策综合和法治综合两项主责,狠抓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并提升税收执法质量,持续巩固和提升税收法治工作质效,更有力度、更高质量、更好成效地服务好中国式现代化大冶税务实践。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