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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落实进展情况

发表日期:2022-09-30    文章来源: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落实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填表时间:2022929

序号

建议或提案标题编号

办理落实进展情况具体办理工作、内容详实

1

市人大七届一、二次会议44号  关于配套建成乡镇卫生服务站(室)的建议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021年大冶市下辖4个街道办11个乡镇(场),设置有1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8家村卫生室。为了满足城区居民公共医疗需求,2022年我市新建立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尹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正常运行。“十四五”规划拟建碧桂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根据《大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冶办法[2019]19号),深入推进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市域运行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村卫生室 “两明确、五统一、五机制、三保障”的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已建村卫生室333家,实现村级公共医疗覆盖率100%。

乡、村两级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我市16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有初级及以下职称704人,中级职称333人,高级职称54人。配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自动血球分析仪、血凝仪、尿液分析仪、数字化DR-放射机、彩超、心电图机、多功能麻醉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同时为5家乡镇卫生院配匹CT。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为契机,7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标准,3家达到省级推荐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将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均纳入市总医院统一管理,全市清退不具备从业资格和长期不在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06人,解聘到龄离岗村医43人。为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市总医院还积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村医到市人民医院轮转学习304人,通过各级参训村医3200余人次,积极落实大学生村医工程,完成农村定向培养90人。2021年,全市公开招聘26名大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2025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

2

市人大七届一、二次会议67号  关于大冶市医疗卫生区域副中心建设的建议

卫健局一直高度关注金牛卫生院的发展,奋力把金牛卫生院打造成大冶市医疗卫生区域副中心。

一是加强院区改造,进行全面提档升级。2022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拆除老公卫楼,新建一栋负1--12层综合楼,医院总总面积达到22500平方米,总规划病床达到400张,同时,对院内污水、消防等基础设施全面进行改造。

二是积极进行二级医院创建。按照二级医院创建标准,市总医院积极协调、支持该院创建二级医院。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结合市医共体和该院实际情况,市总医院2022年计划安排市人民医院专家下沉到金牛卫生院,下沉专家以普外科和神经内科为主。

四是加强学科建设。结合323攻坚行动,市总医院定点金牛卫生院全市2022年度心脑血管防治站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并计划年底通过省级认证达标。将进一步解决当地胸痛病人和卒中病人的急诊急救工作。2023年,拟申报一项省级重点专科。

3

市人大七届一、二次会议75号  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看病难”问题的建议

一、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将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均纳入市总医院统一管理,实现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明确了村卫生室各项服务规范,全市清退不具备从业资格和长期不在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06人,解聘到龄离岗村医43人。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定向培养90人,专门组织村医到市人民医院轮转学习304人,通过各级参训村医3200余人次。目前我市村医各项保障进一步得到加强,由政府财政保障为村医购买养老保险,购买医疗责任险,同时,其他各项补助也均能及时足额得到保障。

二、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在每个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分片包干,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和当地村医若干人员组成家庭医生团队,对辖区内常住居民进行签约服务,其中优先签约老年人、儿童、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同时,在家庭医生团队中由市人民医院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签约后的对象由家庭医生团队负责提供服务,服务包括健康教育、疾病咨询、健康体检和转诊服务等。

4

市人大七届一、二次会议80号  关于提升我市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

1、增补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2020年以来,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各级政府部门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房屋改造、设备购置等,主要账目如下: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拨付专项资金1310.7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集中购置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各13台共计67.86万元拨付14家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集中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机14台共计937.5万元拨付14家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集中采购CT5台共计1500多万元拨付金牛、金湖、罗桥等五家基层医疗机构用于提升诊疗水平;集中购置移动DR14台共计525万元拨付14家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拨付专项资金163.6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血生化分析仪、血尿常规分析仪、五分类分析仪采购费用;拨付资金237.2万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急救、理疗设备采购等。

2、开展多形式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能力。市总医院每年根据各项工作要点及年度考核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年度培训计划,从医疗业务能力到行政管理能力都得到了长足的提高;二是开展实操实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动手能力。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针对阵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动手能力较薄弱的现状,深入开展针对性地临床实际操作培训,完成乡村医生轮训3193人次,开展如优质服务基层行、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等专题培训16场,参训人员1800余人次,举办临床实训操作班2轮次,参训医生38人,护理人员46人。三是对七个中心,在实际操作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

3、制定多形式政策,稳定基层医务人员信心。一是利用公开招考入编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进入基层医疗队伍;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人才总量不足,部分技术骨干因编制问题离岗以及自聘人员较多且不稳定等现象,市总医院结合各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灵活调配编制等手段,吸引专科及以上145名医务人员进入基层医卫岗位,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和学历提高教育,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2020年以来,全市乡村医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76人。二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为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2021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较改革前提高了71.4%,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收入较前得到明显提高。

5

市人大七届一、二次会议89号  关于优化基层医疗资源的建议

1.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拨付专项资金1310.7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集中购置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各13台共计67.86万元拨付14家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集中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机14台共计937.5万元拨付14家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集中采购CT5台共计1500多万元拨付金牛、金湖、罗桥等五家基层医疗机构用于提升诊疗水平;集中购置移动DR14台共计525万元拨付14家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拨付专项资金163.6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血生化分析仪、血尿常规分析仪、五分类分析仪采购费用;拨付资金237.2万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急救、理疗设备采购等。

2.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发挥总医院质控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日常质量控制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护理,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提高专科护理水平;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开展合理用药监测和检查,实施审方中心集中审方;配强感控人员,严格院感管理,杜绝发生重大院感事件。制定医师不良行为记分规定,规范执业行为,加大不合理诊疗行为检查和惩戒力度。

3.加强人员进修培训。扎实开展三基训练,落实临床技能模块合格证制度,加强继教项目管理,推广线上教育培训,改进培训考试考核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加强规培助培、专科进修、全科转岗培训人员协议管理,促进培训进修目标达成;实施中医中药人才复兴计划,联合劲牌持正堂开设西学中中医中药培训班。依托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安排基层医疗机构323攻坚行动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骨干医师专题进修、临床医师急诊急救轮训、新入职临床医师强化培训和护理、院感、影像、药学、检验等专业人员短期实习。加强进修培训管理,培训进修学分、指标纳入总医院院长年度责任目标管理。

4.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有效整合市人民医院优质资源,打通优质医疗资源输送通道,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中心上下沟通和业务规范化管理,心电诊断试点向村卫生室延伸,提高CT设备使用率,改进服务质量效率。扩大基层医疗机构检验病理业务范围,满足基层诊疗需要,提高诊断能力。发挥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作用,改进模块化培训模式教学安排,提高模块化培训参与率、合格率。建立网上集中审方中心,提高基层处方合格率和药物合理应用。运用信息网络,推动远程会诊向医疗协同和诊间会诊发展。

5.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升级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功能,打通基本公卫和临床信息,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向居民开放。合理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基数,完善健康档案管理办法,落实多点居住人群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卫服务。建立市总医院与市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联合协作和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基本公卫服务督导指导和质量控制,落实基本公卫服务责任追究有关规定。

6

市人大七届一、二次会议103号  关于解决偏远山区医疗保障的建议

一、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机制。

1.村卫生室功能规划做到“两明确”。一是明确规划设置,全市设置村卫生室328家。二是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

2.村卫生室规范管理实行五统一。一是统一规范建设。二是统一人员聘用。三是统一业务管理。四是统一药品管理。五是统一绩效考核。

3.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五机制。一是建立村医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开展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以“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为目标,2021年至2023年间,通过定向委托培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管村用、在岗村医学历提升等4种方式,为全市328个村卫生室培养一批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扎根基层服务的乡村医生,在2025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目标。二是建立村医退出机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三是建立村医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引导全市至少60名在岗乡村医生通过成人自考、网络远程教育、脱产学习等方式,在2023年前完成“中专升大专”“专升本”学历教育。四是建立村医执业监管机制。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将综合监督执法延伸至村级,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五是建立村医融入社会事务机制。发挥村医的优势和作用,将优秀的村医纳入村两委或村庄理事会,建立村医融入农村社会事务机制,目前,我市共有16名乡村医生在村两委工作。

4.村卫生室及村医投入政策落实“三保障”。乡村医生养老保险 我市补助按2000元/人/年的上限标准进行补助,2020年乡村医生375人养老保险补助,共计71.55万元;2021年乡村医生358人养老保险补助,共计71.33万元;到龄退岗村医生生活补助  2020年264名到龄退岗村医生生活补助共计134.60万元;2021年379名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共计209.53元。全部已拨入乡村医生个人帐户;卫生室医疗责任险 市财政局按照1500元/家/年,落实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资金2020年48.70万元;2021年落实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资金49.60万元;村卫生室建设维修资金  市财政每年专项安排30万元(2022年市政府拟提高到100万元),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二、落实殷祖中心卫生院搬迁项目

殷祖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前期立项、科研批复已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不动产权证书均已办理。该项目搬迁地址位于殷祖镇殷祖村(环镇路以西,柯家山湾以南,秦家垸湾东北),该路更有利于殷祖中心卫生院长远发展。目前,该院搬迁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7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17号

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提案

1.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对相关业务科室考核,绩效分配与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数量、质量、社会效益挂钩,以按岗、按任务、按业绩定酬为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激发基层卫生人员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热情。

2.充分发挥医共体信息平台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慢性疾病预防、诊断、救治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基层卫生人员对重点疾病救治水平。

3.下发了《2022年度大冶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调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为提高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统一采购373台智能服务包,用于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4.市总医院于今年3月与创业公司签署协议,门诊、住院、体检等项目将实现与基本公共卫生系统数据互通,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健康一体机和智能随访包数据传输模块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

5.建立完善县乡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控体系,遴选一批乡镇/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控员,制订完善全市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按《大冶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统一考核工具,统一全市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考核方法和流程,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片医”包保责任制。

6.通过线上和线下等途径分类组织项目管理和项目执行人员培训,确保从事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执行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规范、相关知识和技能。

7.结合“323”攻坚行动,对健康素养和技能掌握较差的村组、小区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辖区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服务依从性。

8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18号

关于完善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应急电源建设的提案

1.积极联系电力部门结合各医疗机构供电线路实际,对于条件允许的加一条备用线路,采用两路电缆专线供电。未达到条件的配备柴油发电机,同时使用几种应急电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保证安全可靠地向一级及特别重要负荷供电。同时规范建设各医疗机构发电机房,确保用电安全。

加强督办、持续推进

2.卫健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人员定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应急电源建设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了解各医疗机构应急电源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底全市各医疗机构完成应急电源建设。

3.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资金,确保医疗机构应急电源建设资金充足,合理调配并纳入公卫基本项目建设申报经费统筹规划。

9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20号

关于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提案

1.卫健局主动配合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学校三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卫健系统与教育系统实行心理健康联防联控措施,落实信息共享、建立转介、转诊机制。

2.市精神卫生中心每学期在各学校开展一次专业知识培训。市精神卫生中心定期到学校开放心理门诊,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及心理健康评估结果异常的学生有针对性的提供心理健康干预服务。

3.通过学校的心理辅导室、悄悄话信箱、心理服务热线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4.制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学生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10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30号

关于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的提案

1.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牵头组织单位当年党政线年度目标责任书,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强化公益宣传,全民积极参与。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等活动,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3.进一步明确激励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部门协调和督导检查,明确市政府主导,市红十字会牵头组织,市卫健局和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11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31号

关于将中医适宜技术普惠市民的提案

1.大冶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于2021年9月份批准设立,办公地点设在大冶市中医医院,由业务院长担任负责人。

2.加强了对全市基层中医药医务人员、包括西学中医务人员及广大中医药爱好者的培训。自2021年9月起,每年举办2次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专项培训班。

3.大冶市中医院组织“持正堂国医馆”医务人员在“夕阳红”大舞台,劲牌体育公园等地多次举办大型义诊活动,让老百姓亲身体验中医药适宜技术。

4.落实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政策

12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42号

关于建立大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的提案

联合环保部门、规划部门与提案人进行了座谈,针对大冶目前现状,应急处置现状等进行了沟通,从目前的规划来看,大冶独立设置处置站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目前设立意义不大。

13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43号

关于运用健康干预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的提案

制定“大冶市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防治体系建设,成立了大冶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中心设在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形成卫健部门、教育部门、学校、医疗机构、家庭“五位一体”的近视防控体系。

加强视力健康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视力健康管理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组建专业视力筛查队伍,参与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眼科建设,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治相关学科发展,提高近视防控服务能力和水平。

组织专家团队进学校、进社区宣讲近视防控知识。建立完善的视力健康档案。

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等学校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为学生营造合格的、有利于视力健康的学习环境,协同做好近视防控工作。

5.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常驻校园,帮助学校开展近视防控监测、筛查、纠正等工作,增进健康,增强体质,提高学生自身免疫能力。

14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57号

关于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提案

1.积极协助民营医疗机构向上项目申请。

2.营造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良好的环境。

15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90号

关于加强我市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提案

1.市精神心理康复中心已建成使用,针对精神心理问题患者的物理康复方法,目前正在住院患者中应用,后期将逐步向社会推广。

2.为方便患者与其家属沟通,将利用微信平台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为有需求的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促进患者病情的恢复与稳定,促成患者早日回归社会。

16

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91号

关于加强大冶地区中医药及康养发展的提案

1.大冶市已出台《大冶市支持和发展中医药工作方案》。

2.对接大武汉努力提高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

3.组建大冶市国医堂建设专科联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质量。

4.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开发引进、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畅通人才流动通道,构建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形成人才高效配置、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

5.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服务机构。

6.落实中医药鼓励政策。

7.鼓励发展中医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