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大冶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 发文单位 | 大冶市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冶政办函〔2025〕7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28 14:33:28 | 发布日期 | 2025-07-28 14:33:28 |
| 效力状态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相关解读:【部门解读】大冶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
“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冶政办函〔2025〕7号
还地桥镇人民政府,保安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大冶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大冶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单位的函》(鄂民办函〔2025〕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还地桥镇、保安镇为试点单位,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以下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进一步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和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标准体系衔接并轨
1. 统一家庭人口认定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确定是低收入人口认定的重要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
(1)配偶(夫妻之间无论是否一起居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视为共同生活);
(2)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主要指由于一些非主观因素,如身体残疾、重大疾病等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自身能力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或收支共享的人员(包含与父母保持密切的生活联系,经济上互相支持的未婚成年子女)。
2. 统一对标确定对象
全面推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救助和帮扶。
(1)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家庭财产符合条件,且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家庭财产符合条件,且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超过2倍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其中,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家庭成员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4)家庭财产符合条件,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标准的,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与其他身份类别重复的,要予以标识;
(5)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支出大于收入,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纳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6)其他困难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认定。
(二)政策体系衔接并轨
1. 整合救助政策资源。试点镇、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实施分层分类的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针对同时归属不同类别的低收入人口,遵循“有利于保障”原则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对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依据现行帮扶机制,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防范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民政部门依据监测平台生成的预警信息,分类处理并推送至相关行业帮扶部门。
2. 完善专项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救助大格局,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共同做好“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与救助帮扶工作。
3.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财产、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面向“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困难群众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加强匹配对接,为“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三)工作体系衔接并轨
1. 同窗受理。试点镇社会事务办是“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村(居)委会协助困难群众做好救助帮扶线下申请。原则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由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家庭中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由村(居)委会或驻村工作队代为提出申请。专门负责的村(社区)干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和相关权利义务,申请人应就家庭情况作出真实的书面承诺,材料齐备后向试点镇社会事务办申请,村(居)委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当事人提交申请。困难群众也可以通过“困难群众”APP、“湖北省救助通”APP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
2. 同步调查。试点镇社会事务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应立即启动家庭经济状况线上核对,同时会同农办组成2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请人家境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方式可以采取信函索证、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也可以通过视频调查,调查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 同期公示。调查结束后,试点镇社会事务办将结果反馈至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在固定公示栏将申请人的申请类型、家庭情况、调查情况等公示5天,调查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帮扶对象,并报社会事务办;公示有异议的,需重新调查。
4. 同时研判。试点镇“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根据核对、调查、公示等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集中研判。符合救助和监测帮扶条件的由试点镇直接审核确认,并分别报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和标识。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按常规审核确认程序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
5. 同频监测。纳入救助帮扶的对象,市、镇两级应通过政务网、“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线上长期公示,村级应在固定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开展数据调度,进行动态监测。
(四)评价体系衔接并轨
1. 线上核对。市民政局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市农业农村局依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每月与各职能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动态掌握低收入家庭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教育支出、住房和饮水安全、有无劳动能力等困难变化情况。市民政局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核对,试点镇根据核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
2. 线下核查。村(居)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常态化进行跟踪监测和巡访探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电话咨询等方式,核实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具体状况,做到对困难家庭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试点镇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核查,市级每年开展一次年度核查。
3. 动态调整。因出生、结婚等家庭自然增员和因死亡、出嫁、服刑等家庭自然减员的,试点镇应及时作出增发、减发等决定;因家庭收入超标、家庭财产超限、消除返贫风险的试点镇应及时作出取消救助帮扶决定。动态调整情况分别报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对积极就业、发展产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渐退期。一年内申请社会救助未获批和动态退出低收入人口不满两年的对象信息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测。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5年6月底前)。成立市、镇、村三级“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负责试点工作的全面指导、具体推进。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访谈等方式,对试点乡镇进行走访调研,在征求相关部门和镇村建议基础上,制定出台试点改革方案。
(二)改革实施阶段(2025年7月-11月)。市、镇、村按照工作要求有序开展“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根据试点方案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受理、核对核查、公示评议、审核确认、监测标识、动态管理等各项工作,行业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力量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的方案设计、实施过程、主要成效等进行评估,对试点工作可行性、规范性、有效性等进行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统筹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部署,试点乡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及时梳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对经实践检验、可复制推广的有效做法,要研究制定规章制度予以固化。
附件:大冶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
附件:
大冶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
组长:潘小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辜春华市政府副市长
余智彬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还地桥镇、保安镇、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政数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
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周小红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姚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乐海涛任副主任,负责试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