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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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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关于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要求,市政府对2025年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试行)>的通知》(冶政办发〔2022〕9号)因其部分内容与相关规定存在政策冲突以及执行矛盾,确认废止。
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资助奖励标准化、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大冶政规〔2023〕5号)因其已被新的文件所代替,确认废止。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