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兹有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余延平(证件编号:17020130094)、李良胜(证件编号:17020130083)、赵江华(证件编号:17020130071)、柯风波(证件编号:17020130064)、潘文胜(证件编号:17020130049)、薛涛(证件编号:17020130093)、汪笑(证件编号:17020130335)、柯尊国(证件编号:17020130020)、尹志宏(证件编号:17020130039)、叶剑雯(证件编号:17020130014)、朱龙胜(证件编号:17020130129)、彭宏(证件编号:17020130100)、刘红(证件编号:17020130097)、柯红梅(证件编号:17020130104)、殷宁波(证件编号:17020130101)、汪长江(证件编号:17020130043)、董斌(证件编号:17020130060)、李儒胜(证件编号:17020130068)、李阳阳(证件编号:17020130030)等19名同志所持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证》,因以上人员的执法证不慎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宣布其执法证件作废。至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利用其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公告期60天。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