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农场管理区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政府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统计分局职能
(1)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按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
(2)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进行统计。
(4)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5)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3、人社中心职能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结合本乡镇实际,兴办就业实体,开发就业岗位,具体实施就业工作。
(3)发挥服务平台优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4)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出具信用证明,指导下岗失业人员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5)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服务工作。
(6)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
(7)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运用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工作。
(8)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
(9)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辖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发放退休金;协办辖区内社会化管理退休职工死亡安葬的有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10)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独立编制预算单位1家,即东风农场管理区政府,下属单位:东风农场统计分局,东风农场人社中心。
二、2018年部门预算表
管理区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3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拨款584.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4万元。比2017年减少310.31万元, 减少的主原因是压缩节约开支及项目支出减少。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31.88万元。比2017年减少310.31万元, 减少的主原因是压缩节约开支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风农场管理区2018年预算总收入为123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4.86万元,占47%;上级补助收入654万元,占53%。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风农场管理区2018年预算总支出为123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8万元,占24.7%;项目支出931.88万元,占75.3%。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数1辆。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为600万元,其中:货物类40万元、服务类60万元、工程类500万元、其他类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