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中心 > 不动产登记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4)第569号

发表日期:2024-11-0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冯光林、彭美圆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林路13号嘉祥花园1栋3单元1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4)第002005015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光林

彭美圆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