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11-0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冯光林、彭美圆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林路13号嘉祥花园1栋3单元1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4)第002005015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光林
彭美圆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