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7-10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周银顺、罗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59号怡景花苑4栋1106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318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6)第010201885-1-2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银顺、罗丽
202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