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供求信息服务
招聘信息发布(单位信息审核)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0714-8724593
四、受理方式
大冶市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五、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单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招聘信息发布(岗位信息审核)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0714-8724593
四、受理方式
大冶市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五、办理材料
招用人员简章(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岗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招聘信息发布(信息变更)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行使层级
市、县、镇(乡、街道)、村(社区)。
四、受理方式
大冶市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五、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招聘信息变更,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求职登记服务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0714-8724593
四、受理方式
大冶市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五、办理材料
1.《求职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业务表单
《求职登记表》。
业务表单
求职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性 别 | 年龄 | 民族 | 文化程度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人员类别 | 新成长失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转失业人员□ 本地农村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 其他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 | 就业证编号 | |||||||||||
求职意向 | 用人形式 | 全职□ 兼职□ | |||||||||||
工作地点 | 本市□ 本省□ 外省市□ | ||||||||||||
求职岗位 | 1. 2. 3. | ||||||||||||
月薪要求 | 元 | ||||||||||||
备 注 |
填表说明
1.《求职登记表》是反映求职人员的求职条件和要求的情况表,填表的内容将输入湖北省公共招聘网。求职人员在填表时看清填表内容,逐项如实填写;
2.“人员类别”、“求职意向”两栏,求职者应在相应的□打“√”;
3.如有说明的事宜,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4.求职人员提交表格后,申请地就业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联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