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大冶市医疗费用报销“一事联办”》解读
一、事项名称
医疗费用报销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大冶市
三、服务对象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四、联办事项
医疗费用报销
五、申请条件
1、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六、审批决定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
七、办理说明
1、医疗费用报销申报。门诊、住院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小结(记录)、门诊病历(处方)、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卡)复印件等送至就近受理点,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2、审核。审核人员对受理点收集的申报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核结果提供给结算人员结算。
3、结算支付。结算人员及时将审核信息进行网上结算,并将结算结果提供给基金科及时支付至参保患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八、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在受理点存放时间)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4-8764470、0714-8717336、0714-8712719
投诉电话:0714-8769847
十一、结果送达
支付到参保患者提供的银行账号
十二、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办)卫生院医保办、医保局服务中心经办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