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大冶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2014-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大冶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
新一周期(2014-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安排和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2014-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4〕17号)和《黄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新一周期(2014-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5〕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本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我市要确保参加省级评优考核并获得表彰,力争参加国土资源部评优考核并获得表彰。
二、考核时点
创建活动新一周期第一年考核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考核指标体系
新一轮创建活动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票否决指标、土地指标、矿产资源指标和综合指标。其中,我市土地资源指标按I类地区设置,重点考核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状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
(一)一票否决指标。
凡在考核年内存在以下四个“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得参加达标考核:
1.年度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或检查不合格,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一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于等于100亩,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10%,及被部或省约谈、问责的。
2.年度内因违法征地、违法用地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行为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或被主流媒体曝光、产生重大舆论影响,经核查属实的。三年内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引发大规模聚集上访、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对重大活动造成干扰,核查属实的。在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违反中央统一部署和前置条件,存在“未批先试”等情况的。
3.三年内有已被或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群发性非法勘查开采、矿山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年度内有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被部挂牌督办的。
4.三年内因土地违法违规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或土地管理秩序严重混乱被国家土地总督察责令限期整改的;年度内因土地违法违规被国家土地总督察或委托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约谈的;年度内督察发现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土地利用和管理问题严重,未按照督察意见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未依法整改到位,或整改后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反弹严重的。
(二)土地指标。(6大类20小项)
1.土地利用效率。主要包括:地均产出强度、地均产出强度增长率、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土地供应率、土地有偿使用率、存量土地供应比率。
2.耕地保护效率。主要包括:耕地保护情况、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表土剥离和建设项目复垦情况。
3.土地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规划信息公开情况、公众参与规划调整和修改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4.地籍管理落实率。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情况、变更调查成果质量情况。
5.土地市场基础建设状况。主要包括: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出让地价评估制度落实率。
6.土地资源违法情况等。主要包括:土地违法情况。
(三)矿产资源指标。(6大类17小项)
1.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主要包括:矿产开采回采达标率、矿山选矿回收率达标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达标率、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制度建立及矿山储量年报完成率、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执行情况。
2.矿产资源规划执行。主要包括:规划编制情况、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情况。
3.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联合执法制度及联动机制建设情况、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执行情况、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钨、锑、稀土)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情况。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率及保证金使用情况。
5.矿产资源违法情况。主要包括:矿产违法情况。
6.矿山土地复垦等。主要包括:矿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情况、矿山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矿山土地复垦表土剥离利用情况。
(四)综合性指标。(2大类9小项)
1.行动测评。主要包括:领导机制、舆论宣传、管理制度、社会效果、地方特色模式。
2.依法行政情况等。主要包括:政策合法性、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31日前)。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创建活动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与各部门沟通联系,收集整理社会、经济、人口、土地、矿产等相关数据和资料;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做好协同配合工作,提供创建所需的相关数据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0日)。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对照“一票否决”的四种情况开展自查,若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组织资料参加达标考核;按照新的创建指标标准体系的一类地区考核指标,逐项对照开展成果编制工作;对创建成果进行认真自查,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申报资料报送黄石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审查。
(三)审查整改阶段(2015年6月11日-6月15日)。黄石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对我市上报的创建成果资料按程序进行审查,提出问题反馈意见的,市创建活动办公室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四)成果申报阶段(2015年6月16日-6月20日)。创建成果资料通过黄石市级审查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将纸质和电子成果资料上报省创建活动办公室审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将思想统一到国家资源节约优先的战略层面上来,进一步深化对创建活动的认识,紧密围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这条主线,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宣传发动。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凝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树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正确导向和氛围。
(三)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市创建活动的组织、考核、审查、上报等工作。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将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之中。
大冶市创建活动办公室联系人:黄朝辉
联系电话:8769902
附件:大冶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大冶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保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胡耀中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副书记
乔永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 良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雄彬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序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振华 市规划局副局长
胡 勇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程 涛 市房产局总工程师
陈前兵 茗山乡党委副书记
吴金光 陈贵镇副镇长
卫才应 灵乡镇副镇长
李银华 还地桥镇副镇长
陈世湖 保安镇副镇长
徐道顺 刘仁八镇副镇长
刘利华 殷祖镇副镇长
曹光辉 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吴风盛 金湖街办副主任
朱学斌 东风农场副主任
陈志刚 大箕铺镇党委委员
张学洲 东岳路街办党委委员
程建华 金牛镇人大副主席
余朋青 金山店镇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叶序武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