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82号)文件精神,中央、省下达我市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121万元。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现对中央、省下达我市2021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全国扶贫专线监督电话:12317
受理单位:大冶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4-8721003
通讯地址:大冶市湛月路特1号市政府大楼314室
附表:2021年中央、省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安排奖补项目清单
大冶市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