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104号)精神,为尽快落实国家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我市天然气价格与黄石市同城同价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即工业、商业用气)2.54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二、按照省局有关文件规定,取消车用天然气结算价格,车用天然气销售价3.28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三、你公司要加强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运行,并认真落实调整后的各项天然气价格政策。
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原与本通知不符之价格政策同时废止。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24日